逼員工離職的六大「陰招」!只有HR和作爲領導你才能看懂!

人在職場套路深啊,一不小心就跌入了人為“陷阱”,如果你自己未主動離職,而公司又不想“要”你了,當然也不想額外支出那筆“補償金”。都來看看HR或領導會用什麼招讓你“理所當然”的離開吧!

一、績效考核法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達成企業的戰略目標、實現個人職業生涯規劃。但實際工作中領導主要是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淘汰人,當需要進行人員更替或處理通報處罰時,你就很容易績效不達標了,經培訓不合格,你就可以合理合法的消失了。

逼員工離職的六大“陰招”!只有HR和作為領導你才能看懂!

二、規則對應法

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別人違反沒事,你違反了就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處理”。只針對個別的人進行實施,其實你也清楚,通過這種規則針對性的方式,就能讓無償讓你離開公司了。

三、替代逐客法

就是你現在的工作被其他人替代或跟別的崗位合併,說白了,你現在乾的活不需要你再幹了,要麼讓你閒著,讓你覺得自己無用武之地,邊緣冷落。要麼給你安排別的“臨時”工作,工作得不到認可,或施加第一條或隨便第二條的某條款,都可以讓你的工作不那麼“順利”,或是挑刺,你還待的久嗎?

逼員工離職的六大“陰招”!只有HR和作為領導你才能看懂!

四、短板擴大法

每個人都有短板,也就是你的弱項,比如你擅長技術不善言談,而領導卻給你安排去做銷售,就在這方面找你的麻煩,把你的短板擴大,故意讓你出醜,就是不讓合適的人在適合的崗位上,次數多了,你還能在公司站住腳嗎?是不是離自動辭職不遠了?

五、崗位變動法

就是崗位調整,儘量在薪酬不變的情況下,也可以崗變薪變,看你們自己的內部規章制度是否執行的到位,如果把該員工調動到異地或者他不喜歡的崗位,那也是沒多久你就自己離開了。

逼員工離職的六大“陰招”!只有HR和作為領導你才能看懂!

六、感情勸退法

HR也好,領導也好,利用和你之間的關係,主動的找你談話,說公司的實際情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非常含蓄的動員你主動的離開公司,小編曾經用這招屢屢應驗,甚至還把自己感動的落淚,人家心軟的就主動離職了。

遇到這樣的情況你走還是不走呢?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一般大家都明白了,多數人還是另謀高就了。

職場的你是否遇到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