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詐騙出新招 多次獲利被判刑

微信聊天取得對方信任後,再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為單位批量購買物品為由,處心積慮騙取他人錢財,男子李某某為了不勞而獲絞盡腦汁,最終成功騙取財物共計六萬餘元,2018年4月10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涉嫌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

2014年至2015年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便在微信聊天軟件中鑽研生財之道,當他發現微信搜索中可以查找到不少微商朋友時,便開始了他的詐騙之路。李某某在微信搜索中找到被害人謝某某,通過聊天得知謝某某是做保健品生意的微商,便編造自己是某司法局工作人員,需要購買一些保健品作為單位的福利,並專程到謝某某經營的實體店考察商議,在多次聊天取得對方信任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便以朋友身份經常保持聯繫,之後謊稱孩子走失急需現金為由,騙取被害人謝某某一萬餘元,隨後又以幫忙辦理廉租房為藉口,騙得財物三萬餘元,不義之財來的如此容易,更加膨脹了李某某的自信心,他以同樣的方式,先後騙取做洗髮水和眼膜生意的王某某、葉某某現金共計兩萬餘元。被害人曾多次催促簽訂購買合同時,均被李某某推脫,為避免詐騙行為被識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便索性刪除了被害人的微信。在詐騙目的昭然若揭後,被害人謝某某等人報警,警方也很快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作繭自縛釀苦果,聰明反被聰明誤。生財之道很多,只要勤勤懇懇、踏踏實實的努力,終會得到回報。反之,坐享其成、不義之財的獲得,便會嚐到苦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微信聊天軟件,騙取他人財物六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18年5月2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出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網絡發展日新月異,詐騙手段也是花樣翻新,我們不但要重拳整治網絡犯罪的歪風,更要提高自己識別詐騙的能力,作為網絡的受益者,網絡生態需要我們共同維護,保有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對規則的自覺遵守,才能營造風清正氣的網絡環境,才能在共贏中多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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