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关于“7.18”网传殴打辅警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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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18”网传殴打辅警的情况通报

2018年7月18日上午8:50时许,我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象山区崇信路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大队指挥分中心就近调度执勤辅警陈某某先期赶到事发路段进行处置。经现场了解,赵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崇信路非机动车道由北往南逆行,与由南往北正常行驶的仝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其妻子)发生碰撞,未造成人员受伤。

9:30时许,辅警陈某某根据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对事故双方进行先期现场调解。期间,辅警陈某某在向当事人赵某某告知其逆行属于交通违法的过程中,赵某某突然对辅警陈某某实施攻击。站在一旁的赵某某的爷爷在阻止赵某某攻击辅警的过程中摔倒在地。辅警陈某某第一时间俯身查看摔倒的老人,准备将其扶起。期间,赵某某趁机连续击打辅警陈某某的头部。

随后我大队和象山公安分局的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对赵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带回将军桥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将军桥派出所初步调查,殴打辅警的当事人赵某某存在智力残疾(二级)病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象山大队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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