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統一戰線2018年度泛海助學行動的通知

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開發區統戰群團工作部:

“泛海助學行動”自2017年實施以來,獲得社會一致認可,反響熱烈。今年我們將在全市範圍內繼續組織開展“泛海助學行動”,符合條件的學生每人將一次性獲得5000元的資助。請各地黨委統戰部落實好主體責任,積極協調扶貧、教育、殘聯部門做好聯合審核工作。

一、資助對象

經與泛海集團協商,資助對象確定為兩部分:一是2018年參加高考並被高校錄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新生(含高職,填寫附件1);二是2018年參加高考並被高校錄取的殘疾和殘疾家庭的本、專科新生(含高職,填寫附件2)。

二、申請材料

(一)受助學生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請仔細審核身份證有效期限,過期證件無法錄入銀行系統)。

(二)高校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三)《“泛海助學行動”項目申請表》。

(四)其他相關材料。

三、職責分工

市委統戰部負責統籌協調各有關單位,並督導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抓好工作落實;泛海集團負責提供助學資金,監督助學款精準、足額到位;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負責協調教育、扶貧、殘聯部門全力配合相關聯審工作,並做好宣傳、申請、審核、發放等工作。

四、名額分配

市委統戰部對各地不分配具體名額,各地根據實際申請人數和審核公示結果據實享受資助。各旗縣市區按“主動自願申請、逐級審核把關”的原則和程序,確定申報資助名單,經核准後作為最終受助學生彙總名單。

五、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715日前)。

由市委統戰部和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負責運用多種媒介手段宣傳統一戰線2018年度“泛海助學行動”。

(二)填寫申請、組織申報(731日前)。各旗縣市區組織分數超過錄取線的貧困家庭新生、殘疾學生和殘疾家庭新生,提供相關申請材料並填寫《“泛海助學行動”項目申請表》。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牽頭,會同教育局、扶貧辦,協調殘聯,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對申報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結束後,將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填入《2018年度“泛海助學行動”受助學生資格審核彙總表》(附件3和附件4),於7月31日前報通遼市委統戰部經濟聯絡科(電子版彙總表一併上報)。

(三)組織發放。渤海銀行將於8月25日前將通過審核學生的銀行卡發至通遼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組織各旗縣市區於8月31日前將助學銀行卡發至受助學生手中,並指導受助學生按照所附說明開卡激活使用。

)做好第二批助學款的發放和特殊情況的處理工作。根據錄取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確定第二批資助學生名單,於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助學款的發放工作。

)總結。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認真總結2018年度“泛海助學行動”,整理完善申請資助有關材料。工作總結及申請資助材料彙編,於9月30日前報通遼市委統戰部經濟聯絡科。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泛海助學行動”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貧困家庭大學生就學難的問題,更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的一項具體工作,各級統戰、教育、扶貧、殘聯等部門要把“泛海助學行動”作為脫貧攻堅的一項重要任務來對待,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密切協作,認真抓好落實。

加強組織領導“泛海助學行動”涉及面廣、工作環節多、社會關注度高,組織協調難度較大,事關貧困家庭新生、殘疾學生和殘疾家庭新生切身利益。各級統戰部門要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指定專人負責,加強與教育、扶貧、殘聯等部門的協調,精心策劃、周密組織,確保“泛海助學行動”順利實施。

)認真搞好宣傳各旗縣市區委統戰部要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充分運用電視、網絡、報紙、宣傳欄、宣傳單等多種途徑、多種方式,將統一戰線2018年度“泛海助學行動”廣泛宣傳到學校、蘇木鄉鎮街道以及嘎查村社區,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堅持誰審核負責原則各單位要認真嚴格審核學生所填信息,仔細審核相關證件有效日期,督促相關證件有效期過期的學生儘快更換相關證件。

(五)認真組織填寫。組織申請資助的學生認真填寫相關內容,要求受助學生對提供證件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既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同時也是殘疾學生和殘疾家庭的新生,只允許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項目申請表與殘疾學生和殘疾家庭項目申請表中選擇其一填寫,不可同時填寫申報,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資助資格。如有需要核實、補充材料等,但因聯繫不上、不及時補交等影響工作進展的也將取消資助資格。

聯繫人:康君、安琪 8836472(兼傳真)

中共通遼市委統戰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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