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一战线2018年度泛海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开发区统战群团工作部:

“泛海助学行动”自2017年实施以来,获得社会一致认可,反响热烈。今年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泛海助学行动”,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将一次性获得5000元的资助。请各地党委统战部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协调扶贫、教育、残联部门做好联合审核工作。

一、资助对象

经与泛海集团协商,资助对象确定为两部分:一是2018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新生(含高职,填写附件1);二是2018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残疾和残疾家庭的本、专科新生(含高职,填写附件2)。

二、申请材料

(一)受助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请仔细审核身份证有效期限,过期证件无法录入银行系统)。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督导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抓好工作落实;泛海集团负责提供助学资金,监督助学款精准、足额到位;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教育、扶贫、残联部门全力配合相关联审工作,并做好宣传、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四、名额分配

市委统战部对各地不分配具体名额,各地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审核公示结果据实享受资助。各旗县市区按“主动自愿申请、逐级审核把关”的原则和程序,确定申报资助名单,经核准后作为最终受助学生汇总名单。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715日前)。

由市委统战部和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负责运用多种媒介手段宣传统一战线2018年度“泛海助学行动”。

(二)填写申请、组织申报(731日前)。各旗县市区组织分数超过录取线的贫困家庭新生、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新生,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牵头,会同教育局、扶贫办,协调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申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入《2018年度“泛海助学行动”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于7月31日前报通辽市委统战部经济联络科(电子版汇总表一并上报)。

(三)组织发放。渤海银行将于8月25日前将通过审核学生的银行卡发至通辽市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旗县市区于8月31日前将助学银行卡发至受助学生手中,并指导受助学生按照所附说明开卡激活使用。

)做好第二批助学款的发放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工作。根据录取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确定第二批资助学生名单,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助学款的发放工作。

)总结。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认真总结2018年度“泛海助学行动”,整理完善申请资助有关材料。工作总结及申请资助材料汇编,于9月30日前报通辽市委统战部经济联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泛海助学行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难的问题,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各级统战、教育、扶贫、残联等部门要把“泛海助学行动”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泛海助学行动”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事关贫困家庭新生、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新生切身利益。各级统战部门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教育、扶贫、残联等部门的协调,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确保“泛海助学行动”顺利实施。

)认真搞好宣传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要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将统一战线2018年度“泛海助学行动”广泛宣传到学校、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嘎查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坚持谁审核负责原则各单位要认真严格审核学生所填信息,仔细审核相关证件有效日期,督促相关证件有效期过期的学生尽快更换相关证件。

(五)认真组织填写。组织申请资助的学生认真填写相关内容,要求受助学生对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既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同时也是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的新生,只允许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项目申请表与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项目申请表中选择其一填写,不可同时填写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助资格。如有需要核实、补充材料等,但因联系不上、不及时补交等影响工作进展的也将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人:康君、安琪 8836472(兼传真)

中共通辽市委统战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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