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锦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迅速开展工作,广泛搜集线索,营造宣传氛围,着力在深挖彻查上下工夫,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截至目前,已成功打掉涉恶团伙30个、破获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人,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采取贴公告、挂横幅、滚动播放字幕、致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在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小区、农村地区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专门印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通告和举报方式宣传张贴画7.5万份,分发至各村、社区。
面对举报 决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以来,市公安局“扫黑办”已接到群众举报、咨询电话180余次,接待群众来市扫黑办举报40余人次,受理登记举报线索108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强化对隐案、漏案的分析,力争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案、不漏人。
信息保密 有奖检举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激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锦州市设立专项奖励经费100万元,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经查证属实,视情给予奖励,真正发动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举报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举报方式
1电话
可拨打110或0416-2573330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请拨打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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