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悲劇……廈門喝酒又死了一個!兩酒友共要賠10多萬!教訓!

又是喝酒悲劇

發生在廈門

原本5個朋友興高采烈把酒言歡

萬萬沒想到

美酒過後竟釀成一起意外悲劇

一人不幸身亡!

2名酒友要賠10萬...

哎,悲劇……廈門喝酒又死了一個!兩酒友共要賠10多萬!教訓!

小夥酒後意外身亡,酒友要承擔什麼責任?

不久前,海滄區一名小夥與酒友舉懷暢飲後,駕駛摩托車回家路上不慎摔倒,結果不治身亡。

為此,小夥的父母悲痛之餘將四名酒友告上法庭。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四名酒友中,兩人需要擔責,分別賠償5萬多元,而另外兩人則無需擔責。

哎,悲劇……廈門喝酒又死了一個!兩酒友共要賠10多萬!教訓!

事情要從今年5月4日講起,當天17時許,小趙約請小林、小王、小吳和小楊幾個朋友到海滄的一家餐館聚餐,席間五人都喝了不少啤酒。

吃飽喝足後,意猶未盡的小楊提出請四位酒友到一家KTV接著喝。後來,五個朋友在KTV喝到夜裡23時許,小趙和小林先行離開。小楊和小王、小吳則留下繼續推杯換盞,直至次日凌晨1點多方才散場。

三人道別後,小吳自行離開,而同路的小王與小楊分別騎上摩托車一道回家。

行至半路,小楊的摩托車刮到綠化帶,結果失控摔倒。小王見狀,連忙停車上前查看,卻見小楊倒在地上打著呼嚕,怎麼都扶不起來。小王只好馬上通知了小楊的父母。

小楊父母趕到後,用三輪車載著小楊回家。途中突然發現小楊呼吸微弱,趕緊撥打120,將兒子送往醫院搶救。

可惜,小楊最終不治身亡。經法醫檢驗,小楊是因頭部“受交通事故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顱腦損傷而死亡”。

哎,悲劇……廈門喝酒又死了一個!兩酒友共要賠10多萬!教訓!

(網絡圖片)

父母將四人告上法庭

請求判令共同賠償損失65萬元!

悲劇發生後,痛失愛子的小楊父母將四人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四人共同賠償損失65萬元。

父母認為,四名酒友與小楊整晚飲酒致其大醉,並明知小楊處於嚴重醉酒狀態中,卻仍放任他自行駕駛輕便摩托車回家。其中,小王更是在小楊摔倒後,未能及時送醫救治,最終導致小楊死亡。

面對起訴,小趙與小林答辯說,當晚他們並未勸酒。而且,去KTV飲酒是由小楊組織的,他們兩人先於小楊兩小時左右離開,離開前小楊還未見嚴重醉酒,之後小楊與小王、小吳還在一起繼續飲酒。因此,他們不具有照顧醉酒小楊的義務。

與小楊一起騎車回家的小王則辯解說,他與小吳及小楊離開KTV時,並沒看出小楊不勝酒力,回家路上看到小楊摔倒時,立即上前查看。

當時並沒看到小楊有受傷流血,就像是喝多睡著了。小楊摔倒後,他第一時間聯繫了小楊的家人,並在小楊家人趕到後,協助將小楊扶上三輪車。當時就連小楊的家人也以為他只是睡著了。因此,小楊摔倒死亡與他無關。

四名酒友都表示,雖然他們認為自己對小楊的不幸死亡不承擔法律上的賠償責任,但基於與小楊的情誼,出於人道主義,他們都自願各補償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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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酒友共同飲酒,應擔謹慎注意義務

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酌情認定小楊承擔本案事故90%的民事責任;小王、小吳各承擔5%的民事責任。另外,小趙、小林分別自願補償原告2萬元。

判決認為,小楊當時處於醉酒狀態。在此情形下,小王、小吳應當預見小楊騎車離開可能發生危險,卻未採取有效措施勸阻、或以其他妥善方式避免危險發生。二人對小楊酒後發生交通事故死亡負有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不過,小趙、小林在共同飲酒結束前已先行離開,其二人對小楊酒後騎車離開發生的損害不存在過失。因此,小趙、小林二人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小楊應根據自身情況控制飲酒量,避免因過量飲酒發生危險;而且,他在醉酒的情況下騎行無牌輕便摩托車回家,將自己置於危險境況下,導致事故發生,犯有重大過錯,應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所以,法院最終判決要求小王和小吳分別賠償5萬多元給死者家屬。而小趙、小林雖然無須擔責,但他們二人自願各自補償原告2萬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共同飲酒過程中,若其中一人處於過量飲酒或醉酒的危險狀態,則其他共同飲酒者應承擔保障其人身免於發生危害的“謹慎注意義務”。

哎,悲劇……廈門喝酒又死了一個!兩酒友共要賠10多萬!教訓!

廈門朋友們一定注意!

這些血淋林的案列

都在告誡我們

喝酒助興雖好

但不可貪杯,不要任性勸酒!

更不要酒後駕駛!!!

畢竟,人生得意需盡歡

但也別使生命空對月啊!!

給身邊的酒友們都看看吧

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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