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閨蜜家盜取二枚金戒指 該女子獲刑並罰金

留宿閨蜜家盜取二枚金戒指 該女子獲刑並罰金

留宿閨蜜家中,當看到閨蜜的黃金首飾時,舒城一女子竟生貪念而將自己送入監獄。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判決被告人方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30日晚,被告人方某留宿在舒城縣舒茶鎮某村龔某的住處。次日早晨,方某趁龔某離開臥室洗漱之機,竊取龔某放置於臥室抽屜內的二枚“老鳳祥”牌黃金戒指。當日下午,龔某來到方某處串門發現被盜戒指,方某遂將二枚戒指歸還龔某。後龔某報案,方某被民警口頭傳喚到案接受調查。經鑑定被盜戒指價值人民幣476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盜竊他人財物,價值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方某被民警口頭傳喚到案接受調查,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方某將所盜財物,返還被害人,且系初犯,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被告人方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中國法院網訊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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