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請假休假注意事項

因病請假,理所當然應當在家靜養。然而,在上海工作的宋阿姨(化名)卻在病假期間遊玩,

旅途中還不忘發朋友圈留念。因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宋阿姨被辭退,她的起訴索賠也被駁回。

職場人注意了,請假休假裡的這些“講究”,你都瞭解嗎?一起來看看。

案例:女子病假期間出遊曬圖遭解僱

宋阿姨2012年7月19日入職上海某公司工作,自2017年2月16日開始休病假,病假單上疾病診斷為腰疼、腰突症、骨痺症等骨科類病症。2017年4月26日,公司以她提供的病假證明單上病情與實際身體狀況不符,這種欺騙不誠實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服務組員工手冊嚴重違紀條款為由,解除了她的勞動合同。

宋阿姨申請勞動仲裁後又向上海浦東法院起訴。

庭審中,被告提供了宋阿姨微信朋友圈截屏打印件及公證書證明,她自2016年3月發生工傷後直至2017年4月26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經常在外遊山玩水,其實際身體狀況與病假單的病情不符。且其一直在朋友圈炫假期的行為,給公司經營管理造成了惡劣影響。

法院審理後認定宋阿姨存在嚴重違紀並解除勞動合同,並無不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服務」請假休假注意事項

員工病假期間外出旅遊被公司辭退,這已不是第一起。

雖然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權利,但要休假還要會請假,以免得不償失。在請假、休假的過程中,需要注意——

01

誠信很重要,身在職場別“騙假”

勞動者享有的休息休假種類主要包括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職工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如年休假、病假、事假等。

一些職場人平時工作比較忙,遇到偶然事件可能需要更多假期,或是想在休假時多湊幾天,為此想出了編造事由、甚至偽造病假條等方式騙取假期。實際上,這種漠視公司規章制度的“騙假”行為很不可取,一旦被用人單位發現,飯碗可能難保。

休病假注意,向用人單位提交“假病假條”是不誠信的行為,一旦被查出,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還可能被追究刑責。

在病假期間,病假員工原則上不得外出旅遊,而不論其病情是否允許旅遊。如果確有需要,應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取得諒解。除了外出旅遊外,在外兼職也是病休員工的大忌。如果用人單位查實病休員工在外從事其它有收入的工作的話,用人單位可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請事假也要注意,不要編造虛假事由。

目前,《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和保護的力度已大大增強,但一些勞動者卻濫用自己的權利。

實際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彼此互信互諒才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基石。面對網絡上推薦的天花亂墜的“請假攻略”,職場人應慎用,別因休假丟了誠信、失了品格,到最後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02

休假前,要履行好請假手續

休息休假關係著用人單位的工作部署。在繁忙的工作日裡,對員工來說,請假確實在所難免,但在休假時一定要辦理好相關手續。

休病假應出具相關證明——應當由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醫院公章。

事假不是帶薪假。如遇特殊情況,員工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請事假的具體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在請事假時,一定要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履行好請假手續,不要擅自休假。

此外,帶薪年休假、婚假的休假時間可與單位協商,而病假單位不能批。

如果職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這期間的工資。

「服務」請假休假注意事項

03

休假後,注意結算工資

“員工不上班也能拿工資”是勞動法對員工休息休假權益的一種保護,只有在特定的時候下才適用。

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為帶薪假期。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男職工護理假等也都是帶薪的。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注意: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休假員工,注意在結算工資時及時核對。

04

請假休假,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無論是員工本人請假,還是因有急事或急病不能親自請假,而讓同事等代辦,都應儘可能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並將之複印存底,避免口說無憑,請假變曠工,影響工作崗位、工資等重要事宜。

發生勞動爭議後,請假條等相關證據將對維護權益有重要作用。

相關部門要完善並落實國家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規定,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讓職工有假能休,有假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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