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更清澈 两岸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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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实地了解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有关项目推进的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7月11日至13日,省政协副主席高峰率督察组赴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对红河(云南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导。

“这不仅提高了县城的防洪标准,提升了城市品位,也拓宽了城市发展空间。”在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督查组一行在对滨江路的建设进展及其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后表示赞许。

据了解,红河流域元江县城段治理工程完成以来,元江县城的防洪标准提高到了20年一遇的水平,有效提高了元江县城的防洪标准,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基础上,滨江路建设、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对推进元江城市化进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宜居生态城市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离开元江,督察组一行又先后深入红河流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三江口段、嘎洒集镇段,个旧市蛮耗段,河口瑶族自治县龙脖河公路大桥、南溪河口段等地督察,并着重对红河蛮耗段网箱养殖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整治、界河治理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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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督察组一行听取了省水利厅对红河(云南段)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落实情况的汇报,玉溪市及红河州有关领导就红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河长制督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高峰对红河(云南段)流域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强化江河湖泊保护、事关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一件大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明确目标,守住底线,坚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环保责任底线,杜绝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同心协力,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强统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沟通机制,科学合理运用考核评价机制及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思维,科学治理,稳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最终实现“河流更通畅、水质更清澈、两岸更生态、经济更发展、村庄更美丽、人民更幸福”的目标,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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