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通報「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7月12日晚,位於四川的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著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傷。事故發生後,四川省政府成立調查組,表示將在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基礎上,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目前,遇難者全部得到撫卹,傷者得到妥善救治。

重大爆炸著火事故為近年來死亡最多化工事故

應急管理部通報“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應急管理部17日在四川宜賓市召開“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現場會,剖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據瞭解,現已初步查明事故企業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嚴重違法違規,且根本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能力;地方政府安全紅線意識不牢、職能部門監管不嚴格,客觀上縱容了企業的違法行為。那麼,事故企業究竟是如何越過法律底線的?地方政府又是為何放任企業無法無天?

7月12號晚6點42分,位於四川省江安縣工業園區的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著火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傷。這是近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化工事故。在當天舉行的現場會上,來自全國各地安監部門和相關重點企業負責人參會,並查看了恆達公司爆炸著火現場。

應急管理部監管三司司長孫廣宇在剖析事故問題時指出,該企業無法無天,膽大妄為。孫廣宇表示,事故企業目無法紀,唯利是圖,違法違規組織生產。作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該公司應依法通過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後才能建設;安全設施施工完成並經檢驗、檢測合格後,方可組織制定試生產方案、開展試生產。但是從初步調查情況來看,事故單位完全無視法律法規要求,自己想怎麼幹就怎麼幹,安全風險完全失控。

車間副主任只有小學三年級,“認不全化學元素符號”

孫廣宇稱,恆達公司存在未批先建、違法違規生產、實際生產產品與設計不符等問題,其生產工藝沒有經過正規設計,基本沒有安裝安全設施,一旦出現險情,企業自身根本不具備應急處置能力。

應急管理部通報“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2017年7月,宜賓市安監局就檢查發現該企業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並補辦危化品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該企業僅在2017年12月補辦了宜賓市安全監管局發給的安全審查意見書。2018年3月15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未通過,在辦理有關許可手續的同時,拒不執行停止建設指令,至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前,主要建築物已基本完成,但是安全設施幾乎還沒有建設。

應急管理部措辭嚴厲:事故企業無法無天、利慾薰心!

作為高危的化工行業,國家對其有完備的管理體系,從設計、施工到生產,每個環節都做了詳細的規定。恆達公司從最初的設計到施工再到最後的生產,每一個環節都不符合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企業違規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孫廣宇稱,恆達公司管理極其混亂,車間副主任小學三年級畢業,連化學元素符號都認不全。

應急管理部通報“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孫廣宇:“事故企業表現出來的無法無天、無知無畏、誠信缺失、利慾薰心的特點非常突出。企業根本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能力,安全管理極其混亂。實際上,安全就沒有看到管理。二車間副主任羅某隻有小學三年級的文化程度,2月入職,6月被提拔為車間副主任。這次事故中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恆達公司操作工。這些人基本都是周邊農村的農民工。這些農民工缺乏化工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對本崗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不掌握。”

應急管理部:將追究相關單位和政府部門責任

事故除了暴露出企業違規生產之外,還暴露出當地政府監管不力、安全發展理念不牢等問題。孫廣宇稱,當地基層政府從招商引資到落實安全生產部署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地方政府安全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不到位,片面追求GDP,盲目引進化工項目,未考慮沿長江經濟帶產業限制政策要求。

應急管理部通報“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王浩水稱,要嚴格追查恆達公司爆炸著火事故的原因,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王浩水錶示,要徹查企業未批先建和報請材料與現場不符問題、現場與設計圖紙不一致問題,安全設施未通過就投料試車的問題、企業主要負責人不依法履職的問題;要徹查該企業的技術工藝來源及安全性的問題、設施設備來源及合法性的問題;要查清設計、評價、施工等三方單位的履職問題,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方,都要依法追究責任,並列入聯合懲戒黑名單;要徹查政府有關部門在項目引進、審批、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問題,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記者: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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