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對 Maxell 侵權案敗訴,需賠償 4330 萬美元
據香港媒體報道,中興旗下智能手機和平板計算機產品的無線設備,早前被日資電子公司 Maxell 控告專利侵權,雙方在美國德州特克薩卡納市展開訴訟,最終陪審團認定中興通訊故意侵權,中興被令向 Maxell 支付 4330 萬美元(約合人民幣 2.89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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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ell 早前指控中興的智能手機和平板計算機共 105 項產品侵犯了其專利,包括相機功能,音頻處理,電源管理和導航。
中興否認指控,並認為它們沒有涵蓋新發明。陪審團認定中興的侵權行為是故意的,可能導致法官將損害賠償金額增至陪審團規定金額的最高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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