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檢察首創「五單法」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須帶頭履行好領導、推動、監管、自律4種主體責任……”近日,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制定出臺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五單法”的工作方案,由每一位領導幹部白紙黑字簽名認領任務,根據簽署的責任制清單,出現問題將承擔責任追究的後果。

“五單法”是紹興市檢察院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而探索創新的一項工作機制,其通過明確責任“清單”,由各責任主體“簽單”認領任務後,定期把落實情況以“反饋單”形式報告進度,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清單任務完成不到位不及時等情況以“提示單”的形式督促推進,並在年底牽頭組織“核單”,對清單任務逐項核銷驗收並進行通報。

據悉,“五單法”立足紹興檢察工作實際,細緻梳理了從院黨組領導班子、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內設部門負責人四個不同層面責任主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44項任務清單,內容涵蓋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檢教育、加強作風建設、選拔任用幹部、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制度建設、嚴肅執紀問責等八個方面。如黨組責任清單中,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做到年初有部署、季度有例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核,配套完善相應制度,加強廉潔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對基層院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13項責任清單。

“這名字簽下去有壓力,白紙黑字,責任在肩,牢記在心。”4月23日,新上任的紹興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章梁逐條逐句地看完自己的責任清單後,在任務認領書上慎重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而除了他外,該院所有的院領導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全都簽字認領了任務清單。根據責任清單的具體要求,該院設置了“兩個責任主體”和不同層級類別的9種任務認領單,並由相應責任人簽字認領,留檔備存,責任主體認領的任務“簽單”也將作為日後出現問題時追究責任的依據,以此來層層壓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據瞭解,為推進工作有序開展,紹興市檢察院通過制定認領清單任務進度表,明確清單任務的完成時間,要求各責任主體每季度把“清單”落實情況以“反饋單”的形式報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於每年12月25日前對年度履行情況的書面材料和相關臺賬資料進行檢查,對分管部門(所在部門)存在黨風廉潔方面問題或未完成任務的,“一票否決”責任主體年度評先評優的資格。派駐紀檢監察組根據年度計劃和“清單”任務,進行不定期抽查,結合黨委和上級檢察院新部署新要求,用“提示單”的形式督促推進責任制落到實處,並在年底牽頭對完成清單情況以“核單”的形式進行逐項核銷,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按規定需要問責的,及時提出問責建議。

“‘五單法’是我們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打出的一套組合拳。”紹興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鬍東林告訴記者,這是為了在全市檢察機關更好地構建權責對等的責任分解體系、規範有序的責任落實機制、完整閉合的責任追究鏈條,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螺栓”越擰越緊,從而推動紹興檢察工作“走在前列、打造特色、爭創一流”。(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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