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长假应该被单位扣社保吗?

笔者朋友请假一个月 ,上班后单位告知他要自己缴纳请假这个月的全部的社保费用,单位的要求合理吗?他应该自己缴纳社保吗?

劳动者请长假应该被单位扣社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否请长假、长假期间是否开工资,工资怎么开,这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请长假不开工资,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规定事假期间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存在法律风险。原因为:

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以约定形式减免用人单位的这一法定义务。

二、劳动者请事假是得到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员工的事假,也可以规定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而不为其缴纳社保的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律依据。

三、劳动合同因法定和约定情形中止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除此之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关于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显然,员工请事假与劳动合同因故中止不可同日而语。就此而言,单位要求员工承担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也欠缺合理性。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2、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不违反法律规定。这部分费用本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没有劳动报酬,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垫付了这部分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以后的工资报酬中进行扣减。

劳动者请长假应该被单位扣社保吗?

专业: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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