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女教授“管闲事”,委员工作室成社区温情港湾

刑法学女教授“管闲事”,委员工作室成社区温情港湾

“自从当了政协委员后,‘闲事’也管得更多了。”孙喜峰开玩笑似地说。在她看来,无论是红绿灯设置问题,还是下水道问题,只要是民生所及,都是政协委员关心之处。

孙喜峰是长沙学院法学院教授,2006年担任长沙市开福区政协委员以来的十余年间,她利用专业知识,依托在社区的委员工作室,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妥善解决了一批涉及家庭暴力、征地拆迁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小小的委员工作室,成为社区里的温情港湾……

专注刑法的女教授

53岁的孙喜峰,齐耳短发,走路带风。无论走到哪儿,手上总提着两个包——一个手提包装日常用品,一个电脑包用于工作。

“女律师都这样。”她笑着直言。

孙喜峰出生于黄山脚下,祖籍安徽省黟县,自小跟着奶奶爷爷长大。因父亲一直在长沙工作,18岁时转学来到长沙。

1987年从长沙大学(长沙学院前身)法律系毕业后,孙喜峰留校任教,成为一名法学教师。

孙喜峰的学生常常说,“司法考试里考得最好的,总是孙老师教的刑法学。”这让对学生严格要求的孙喜峰很是欣慰。

孙老师的严厉,首先体现在对学生课堂纪律的要求上。“学生上课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尤其做律师,或者是从事公检法工作,专业上要过硬,背更要挺直。”孙喜峰说,这是对待自己专业的态度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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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孙喜峰主持并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她参与编写的2部法学教材,被定为国家级、省级教材,并出版了2部专著,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法学专业论文近20篇。

“刑法教学与研究,是我的本职工作。自己这份责任田,要坚守好要种好。”孙喜峰说。

1993年,孙喜峰加入民建。2011年,她参与完成了民建湖南省委《湖南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研》课题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这一报告获2011年长沙市第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奖。

去年,孙喜峰还被评为长沙市第十五届社科先进工作者。

“做事有原则,敢于说真话。”既是朋友、又同为校友的开福区政协委员、省妇联原副巡视员汤萌如此评价孙喜峰。

汤萌还记得,有一年一位从事养殖的农户,在遭受当地干部的殴打后,将干部告至法庭,却败诉而归。这位农户饱受不公平遭遇后,听说孙喜峰为人正直,辗转找到她,请她为自己申诉。孙喜峰多次前往该乡了解情况,反复调查取证,奔波法院,最终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孙喜峰举步维艰。

“案子难度比较大,但侵害群众权益,错了就是错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孙喜峰曾向汤萌这样说。

“这个案例由于比较敏感,所以来自外部的压力很大。”汤萌对此印象深刻。最后孙喜峰将案件真实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有关违法违规人员也受到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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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找得到我”

如何结合自己的专长,服务群众?孙喜峰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

在开展民建省委的《湖南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研》课题时,孙喜峰发现一些人的法治观念比较薄弱。于是,她开启了“普法模式”。

“既然是开福区的政协委员,我就要把整个开福区的社区都做一遍普法教育讲演。”孙喜峰笑言,为了这一遍,她跑了好几年。

2013年11月底,在开福区政协和清水塘街道的支持下,由孙喜峰等5位区政协法制提案委的委员,组成了全省第一家政协委员法律工作站。

“在开福区政协法律工作站,我结合清水塘街道从事反家暴工作的鑫晨公益,打造了自己的委员工作室,让百姓找得到我。”如此,位于开福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第一家孙喜峰委员工作室,就这样诞生了。

这家工作室主要开展妇女维权、家庭暴力调解等方面的工作。面对前来求助的遭受侵害的妇女,孙喜峰总是一边做心理干预,一边耐心给予她们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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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不要怕,但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该躲就躲。”孙喜峰会先安抚恐慌的求助者,再提醒她们报案维权,给予法律咨询意见。

如今,在开福区政协的支持下,孙喜峰已先后成立4个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开福区及全市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调解多起涉及拆迁、股权等纠纷。

自2015年起,连续3年,孙喜峰法律工作室被评为开福区政协优秀工作室。

结合工作实际,孙喜峰还撰写了关于尽快制定我国家事审判程序法方面的提案,以及有关刑释人员社保问题等的社情民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多次被评为开福区优秀政协委员。

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法学教授,孙喜峰对青少年刑事司法保护方面的刑法学研究也倾注大量心血,撰写了多部青少年犯罪预防、少年司法制度建立等专著。

正因为如此,在团省委和开福区富雅坪社区“青年之声”平台邀请孙喜峰开设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室,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时,她一口答应。

“以前学校门口经常出现学生以大欺小抢东西等欺凌事件,量刑特别重。”孙喜峰感慨,这些问题少年如果被认定为“抢劫罪”,往往会被判处十年甚至以上的有期徒刑,长期监管生活后,重获自由的他们很难适应社会。

去年,开福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找到孙喜峰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室,请孙喜峰做16岁的李强(化名)的代理人。

在一家修车行打工的李强,未经车主同意,将一台价值4万元的工具车,开回了老家。谁料工具车开到村口就坏了,李强就将车停在村口,直接回了家。公安部门通过调取监控,很快就找到了李强,他还在家睡觉,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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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喜峰接手此案时,李强涉嫌盗窃罪一案,即将移送检察院。

“他就是想向村民炫耀自己有车,才盗取了工具车。”孙喜峰一番仔细询问,了解清楚李强的情况后,立即在李强一案被移送检察院前,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并马上撰写了法律意见,希望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为此,孙喜峰多次走访检察院,与检察官进行沟通,终于为李强申请了一次与检察官当面交流表态的机会,争取不起诉。孙喜峰说,“当时就想要救他。”

那次见面,让孙喜峰卯足了劲,也感慨万千。

“尽管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与检察官见面前,李强仍与父亲起了一些争执,认错态度并不诚恳。”孙喜峰至今记得李强努起嘴,一脸不屑的神情。

“我和检察官不是你的亲属,但你也像我们的子女一般年纪,我们都希望年轻人要敢于认识和承认错误。”孙喜峰循循善诱,将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向李强说明:擅自开走的工具车,价值4万元,数额巨大;如果定罪,就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因李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认错态度良好,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李强的犯罪动机是炫耀,而非故意盗窃,或者用于自己高消费。李强不懂法从而触犯法律法规,但刑事案件中也要有情有理,这样才能起到惩治与教育并重的目的。”孙喜峰说。

END

文|湘声报记者 肖君臻

美编|李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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