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这些人有望获补2.65 万元,你符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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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 年广西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广西将实施 2018 年全区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56455户,计划总投资33.87 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哪些人?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分别是什么?你家是否符合条件?跟广西头条NEWS(ID:cns-gx)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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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优先将2018年脱贫摘帽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范围,鼓励将2019年及以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提前至 2018 年实施。

在同等条件下,对 4 类重点对象中的水库移民危房贫困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农村贫困无房户,以及属于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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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2018 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暂时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2.65 万元/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1.5万元/户执行。其中,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资金 5000 元,激励资金由奖金和保证金组成,保证金为 3000元,奖金为 2000 元,激励资金已计入 2.65 万元/户补助资金内。

在下达年度危房改造资金时,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预留拆旧保证金 3000 元,由各县财政专户保管。对获得奖金的农户同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中的拆旧保证金 3000 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16 号)执行。

通知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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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这是广西融水县大浪乡麻石村群众在旧居旁盖起的新房。来源:新华社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原则上,对 C 级危房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若维修加固后人均居住面积未达到 13平方米的,可采取加建或拆除重建方式。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重建房屋,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 13 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 40 平方米;家庭成员 4 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 80 平方米以内,5 人及以上的农户不超过人均 18 平方米;无自筹能力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农户控制在 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 5%。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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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南宁市那楼镇屯六村屯六坡村村民玉成英的新家。来源:广西住建厅网

实施步骤

⒈ 前期工作阶段(2018 年 7 月上旬)。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⒉ 项目建设阶段(2018 年 7 月—2019 年 5 月)。2018 年 7 月逐步启动项目建设,2018 年底前全面开工,2019 年 5 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其中,列入 2018

年度脱贫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要于 2018 年 11 月底前基本竣工。

⒊ 竣工验收阶段(2019 年 5 月—7 月)。各县、乡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各市要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列入 2018 年度脱贫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于2019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其他危房改造验收工作;自治区于 2019年 7 月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交叉验收。

广西头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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