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又要起诉周立波,称要钱千万,你觉得他能成功吗?

平山冷燕


是否有戏,这需要美国法院去判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莫虎索赔1000万美元,并不代表法院会判赔1000万美元。而且莫虎起诉的理由就是周立波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至于周立波说的算不算诽谤,就看美国法庭如何去判决了。


但是,周立波要在法庭上证明莫虎律师失职,而且还要说说莫虎勒索高价律师费的问题。这一点我估计莫虎或许意想不到。目前,周立波已经向有关媒体透露当初把周立波和唐爽被捕一事的消息透露给媒体的就是莫虎。

这样来看的话,莫虎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而且周立波还拿出了刘国生状告莫虎的诉讼状,这样以来舆论对于莫虎就更为不利了。本来莫虎是想通过法律挽回名誉损失,没有想到的是,此事经过发酵,反而让更多不利因素出来了。试想,如果周立波是污蔑莫虎的话,那么刘国生这个案子反而能说明莫虎这个律师当的不称职。

所以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证据还是舆论方面,都是倒向周立波的。至于结局如何,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据相关媒体透露,周立波明天会把某某的名字给说出来,现在只能说好戏才刚刚上演。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事情发展到今天是越来越精彩,你方唱罢我登场,都使劲开启大招欲将对方置于死地。莫虎心想周立波你被我吃定啦,休要逃走,一个狮子大张口索赔1000万美金。


周立波夫妇立马开大招反击,并出示刘某某状告莫虎之证据,告诉全国人民,你们看啊!我波波老师不是一个说谎之人,我这次是真拿出实锤啦!你莫虎完蛋了!我周立波这次一定会再次胜诉的。

从现在媒体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双方都没有出示重要的证据,只能知道一个大概情况,从双方已经公布的隔空口水战所了解:

一、莫虎曾经是周立波的代理律师,水平不怎样,但要价奇高。

二、周立波是涉枪、涉毒案嫌疑人,委托莫虎代理官司。

三、双方签订协议代理费20万美金。后续代理费50万美金。

四、官司中途换人,三个律师不到10万美金,而且还是白人律师。

五、对比后来所聘律师代理费周认为莫收费过高,而且应对法庭审理过程选择的策略不当。

以上五条都是经双方隔空确认,双方对协议内容和涉及费用数额没有异议。

下面是双方争异的焦点:

一、周认为你莫虎凭什么开口就要20万美金,而且进入陪审团环节还要追加50万美金?收费过高不合理。别人三个白人律师一共才收10万美金左右(具体数额不清楚,周未透露)。

二、你收那么高的代理费70万美金(合人民币130万+330万人民币)官司还打个半途而废,未尽到律师的职责,是你莫虎坑了我,我亏大啦!最早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你会免费帮我打官司,你不但没有免费,还收那么贵,收那么贵还不说,你还不一定能赢。周果断决定换掉莫虎。另请三个白人律师,简直划算啊!三个人一共才收10万美金(合人民币66万元)。而且官司四项最关键的指控被撤诉了(周本人说是无罪)!最终只以开车玩手机定罪,罚款才285美金,赚大了!

三、周认为莫虎在代理周案期间,出卖消息透露案情给媒体,使其本人一直处于被动中,周很冤枉,委屈。以致周回国后马上爆料给媒体称莫虎专坑中国人,收高价还打不赢官司,不但打不赢官司,还联合其他人陷害他,不道德没有职业操守。莫一直有吃了被告吃原告的劣迹,大家不要再请莫打官司。

四、莫知道周回国后的言论后,马上发文声讨周,并对指控进行反驳,声称即将对周污蔑莫的行为进行起诉。

以上就是周与莫的恩怨。以下就事说事,其他相关人士太复杂,而且牵扯进来的人越来越多,都暂且不谈,今天只谈周与莫的官司。

我不是法律界的人士,对美国法律更不了解,只是站在吃瓜群众看热闹的角度提一些问题:

一、周是中国人,美国是否有权利审理中国人案件?

二、周是否可以不去美国应诉?

三、美国律师收费是以双方协议为准还是规定的有指导价格?是否必须按照指导执行收费标准?

四、又说到证据了!周是否有莫向媒体透露案情的确凿证据?据周说的某某报社的编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周所说莫也是参与陷害他的人员之一有没有证据?

五、周所出具的刘某某起诉莫的文件资料与本案无关,证据无效!

综上所述,如周没有确凿证据必输无疑!莫想轻松拿走周的1000万美金也没有那么容易。奉劝二位几句:

周,打官司不是你说脱口秀,信口开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只要把大家逗乐了你就赢了!还不用负责任。法庭不是你的一周立波秀舞台,一切都讲证据,你也是证据不足撤销指控而漏网之鱼,只要是稍微有辨别能力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上次你运气好,但这次好运的天平不一定倒向你这边。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个道理你绝对懂,见好就收不要再争强好胜,默默做好你的慈善事业终有出头之日,如继续撕下去,必将一丝不挂,输的内裤都没有了!现在大家不是看你和莫虎打官司,(莫虎的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不过是贪财不择手段而已)也不是追究某某是否陷害你,(某某如真是你所说那样,你也没有办法惩罚),而是追究你是否涉毒,你应该自己最明白!收手吧!该低头时要低头,道个歉,私下与各位当事人和解,还会显示你的大度,如果你一直处于极嗨之中,神仙也救不了你!当然你对自己极度自信那另当别论。

莫,大家都是中国人,以和为贵,别让外国人笑话咱们中国人,在国内大多数人看来你确实坑,太贵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1000万美金确实诱人,但是你能拿到吗?就是能拿到你一个人能用多少?还是那句话,中国人别坑中国人!

最终判决,当事人庭外双方达成和解,周立波公开道歉,莫虎返还律师代理费15万美金。周立波捐出30万美金到中国农村精准扶贫!


卡哥2017


周立波和莫虎缠斗下去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没有羸家。

我认为,周立波为了洗白自己,接受釆访时对涉枪步毒案的讲述有不实地成份,但关于莫虎的部分是真实的。打关司打的就是证据,周立波有实锺证明他对莫虎的指责吗?

现在莫兰,还有一个姓刘的加上周立波,这三人共同点是莫虎都代理过他们的案子,而且都和莫虎反目。莫虎即便嬴了官司,也很难挽回名誉。以后也很难接到来此华语圈的案子了。

周立波也不是必输,一切皆有可能。即使周立波打赢官司,做为知情的莫虎的爆料也会进一步打击周立波的形象,比如绿卡、现金买豪宅。


九月菊花654


王局志安采访周立波绝对不是周立波找的他,是王局志安联系的周立波。周之所以接受他的采访,目的就是想把这个事件给公众一个交代,在采访的过程中,王局志安①步步提问把周立波引进了一个深度,按周立波快人快语的性格,不可能不回答,而😏周立波也表达了他对莫虎的职业操守存在愤怒。感觉到了被某某陷害。整个采访周立波没有提及唐爽的任何不是,而舆论导向由此升级。局面王局志安又不远万里跑去美国,假如王局志安没有主动联系唐爽或者莫虎,他能去美国采访唐爽吗?由此说明王局志安整个事情从采访周立波开始就已经掌握了整件事情的节奏,莫虎不接受采访,某某更不会接受采访,只有唐爽这种年轻社会经验不足的人才会接招。王局采访不到某某,确放出了自由女神单刀赴会的大招。而且他说他去了,那回来后为何没有说明去见了谁?所以王局志安才是掌握这件事情舆论导向的舵爷。


筑岩行者


没戏,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诽谤,要周立波赔尝1000万美元等于人民币6690万人民币,就算周立波应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不要本人去美国,就算莫虎证据实打实,中美两地相隔千万里,莫虎6毛钱都要不到,但是现实是按照周立波博文所说,还有一人起诉过莫虎这人就是刘国生。






根据波波的话说,打“虎”铁证如山,也要起诉莫虎律师职务不称职,把案子搞复杂多收客户的钱财,称被受害者客户大多是华人。告莫虎就是想让莫虎在美国混不下去。反正美国法院应该是个公正的地方,那就相互告吧,期待真正的坏人公布出来,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在这件事中你认为那些人才是说假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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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牛头马面两鬼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作为律师,这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如果你认为对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很烫手,那你就不应该接手该案件当事人的25万美金好处费,你拿了钱结果告诉当事人可能是重罪,有这样做人的吗?既然你莫虎没能力为当事人脱罪,当事人有权撤换律师不是吗?你认为可能是重罪的案件,结果别的律师作无罪辩护,并取得成功,当事人无罪当庭释放,你不觉得很打脸么?上看五百年,你莫虎的祖宗八代都是中国人,难道你祖宗就没遗传给你一点点良知和羞耻么?不管周立波有罪或无罪,首先没有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他有罪,一个资深律师,居然不知道指纹和DNA的重要性,你简直就是律师界的耻辱。我本人帮理不帮凶,也不是周立波的粉丝,我只相信证据,骂你莫虎是觉得你很丢华人律师的脸,口口声声在美国为华人讨公道,依我看,你是为自己的钱包讨公道吧?厚颜无耻。


忘忧草121083756


我会在全部相关话题上发布:唐爽真无辜!我呼吁大家放过这个爱国的孩子吧!如果没有周立波案件,他已经学成归来、为国效力了!记住:爱自己爸妈和国家的人,绝不是坏人!只是ZLB为洗白自己在害他!他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虽然聪明勤奋,但是涉世未深,交错了朋友上错了车,差一点当替罪羊!无奈自证清白!如果是你们自己的孩子或者亲人,你会怎么想?挺可怜了!我怼ZLB也是因此!


龙行天下吟龙歌


就楼主以下几个问题谈个人看法:

一、周是中国人,美国是否有权利审理中国人案件?

世界各国对于侵犯名誉权之类的侵权诉讼都规定有“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而“侵权行为地”又分别具有“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两种。以周立波和莫虎两者间的名誉侵权纠纷来说,可认为周立波所在的中国是“侵权行为发生地”。莫虎所在的美国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同时,由于周立波在美国的家中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又可以认为美国周立波的家为“居所”而成为“被告所在地”。所以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应该没有法律障碍。

二、周是否可以不去美国应诉?

周立波自然可以不去美国应诉,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周立波正在申请绿卡,申请移民,在美国有高价值的不动产和动产。周立波不到庭的话如由法庭缺席审判,一旦败诉周立波在美国的财产都可能被法院作为败诉后的财产执行对象进行变卖。对败诉对他的移民申请自然也会有影响。

三、美国律师收费是以双方协议为准还是规定的有指导价格?是否必须按照指导执行收费标准?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都是以协议为准。在中国有个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但也不是强制执行的。依旧可以以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为准。


上海默石


这个只能证明周立波的指控或猜测是正确的,他觊觎当事人了财产已经许久了,以前是想通过案件来达到目的,现在阴谋被拆穿了,由暗夺改为明抢,真是司马昭之心啊!以前不知道有多少人着了他道,现在遇到明白人了,就恼羞成怒嘴脸毕现,这样的行径与汉奸何异强盗何异?俱往矣,结局如何,我们只有静观其变。


左海茶人


首先得看周立波夫妇是否有诋毁诽谤莫虎律师的言行。周立波夫妇回国后的确对莫虎律师有负面评价。第一,是对莫虎收取费用的不满。这点周立波夫妇的确不该再追后账。律师费用收取的高低,应该是双方当事人事先协商好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至于后来的律师收取的费用低,那是当事律师的事。周立波夫妇可以改变选择,也的确改变选择了!第二,按照周立波夫妇所说,感觉莫虎律师拿人钱财没有忠心替主家办事。不得力可以随时换,也确实换了。事后没必要在公开媒体上评判,因为律师能力有大小(这也是周立波夫妇认可的),再有就是无根据的话不要乱讲,以免落人口实。更何况是事后。讲莫虎,讲唐爽,其实都是些与此事件无关帮助的人。周立波夫妇认为故意陷害周立波的某某,从案件审理到现在,他们夫妻二人都不敢正面面对,只能说明周立波心虚,不象他自己表述的那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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