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安置房交易有新規定,看看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5月份,市住建部門發文廢止《龍巖中心城區安置房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龍政綜【2012】348號文件中關於“回遷滿3年以上(含3年)的安置房方可轉讓。房地產登記機構予以受理存量房地產買賣的轉移登記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規定,現在只要安置房有產權證就可以馬上過戶。規定為何要廢止?廢止後有何影響?日前,記者進行採訪瞭解。

龍巖安置房交易有新規定,看看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1、廢止原因

關於為何廢止文件中的此項規定,記者向市住建局相關科室瞭解後獲悉,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

原文件出臺時,基於當時特定的背景,政府為了鼓勵拆遷安置戶進行貨幣安置,特制定出臺了《龍巖中心城區安置房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龍政綜【2012】348號文件,對安置房交易進行限制。

2、廢止影響

如果安置房手續齊全就可以馬上辦證,有產權證的安置房已相當於普通商品房,這樣一來是否有更多的安置房上市交易,從而增加商品房存量,促進安置房辦理登記銷售呢?記者從不動產登記管理中心相關統計數據獲悉,廢止此項規定從目前短期看來並未增加商品房存量,促進安置房辦理登記銷售。

“安置房就算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一直都有發生買賣。” 中心城區某房產中介房地產經紀人饒女士告訴記者, 據瞭解,雖然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實際生活當中,由於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安置房相對低廉的價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購房者,而拆遷安置房交易行情還不錯。

龍巖安置房交易有新規定,看看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取消回遷3年才能辦證的規定,會讓安置房更快辦到證,這有可能會適當拉高安置房價格,再者,有證的房子更具商品流通價值,從購買的業主來說更有保障,而且因為有證的房子就可以辦理按揭貸款,可以大大減小購房業主的貸款壓力。”另一有多年從業經驗的房產經紀人黃女士分析。黃女士從多年的銷售經驗中告訴記者,一直以來,剛需購房者大多因為不能貸款且無證存在風險等問題,不去選擇購買安置房,而對於手頭寬裕,買房投資或需改善住房條件的業主來說,大面積和地段好的安置房卻成為不錯的選擇。“現在很多安置房小區如蓮西小區、臥龍小區等,其建設標準也提高了,小區環境、周邊配套都很不錯,很多置業者會選擇購買,其價格比前些年建設的安置房小區略高,跟同地段的商品房比卻在價格上佔據了優勢。”

3、買暫無房產證的安置房要謹慎

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安置房交易風險較大。業內人士提醒置業者,買暫無房產證的安置房要謹慎。

購房者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要對轉讓方(個人)有一定的瞭解,安置期房交易時,需要注意該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關補貼以及相關的限制,還是純屬市場行為,必須調查清楚。其次,要查看賣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在轉讓時,要求對方提供安置房及該房的產權證明單、計稅發票等一套用於領取安置房產權證的證件。

龍巖安置房交易有新規定,看看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同時,在交易時與賣方簽訂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等等,以便對方違約時可退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閩西日報記者 傅曉君 劉玉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