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的朋友可要小心了,香港今天开始实行了新规,不知道的话可是很危险的。
为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新规内容主要是:入港游客和港人携带高于12万港币,或等值的外币实体货币以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入境时必须主动作书面申请。
而且出境或过境的,如果海关检查人员要求,还必须详细讲述出入境情况。跨境运货的还必须提前以电子方式提前申报。
如果携带高于12万港币现金或者不记名可转移票据入境,却没有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违反了申报规定。
违反申报规定,处罚是相当重的。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违规者仅作出书面警告。宽限期完之后将正式开始处罚了。
所以要去香港的朋友们可要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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