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干部伪造“土地整改”项目文件、索要收受现金被判刑~

近日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

巴中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陈某某受贿、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7年期间,陈某某在平昌县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工作期间,利用审核、监督、验收“一事一议”项目的职务之便和影响,以收取“资料费”、“辛苦费”等名义,向县内多名农业产业业主及村委会索要和收受现金,共计人民币64.9万元。同时,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县农业局关于“土地整改”项目的文件,篡改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以实施“土地整改”项目为由,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14万元。

2018年2月11日

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将陈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2月13日

平昌县公安局将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2月12日

依法对陈某某作出逮捕决定

2018年3月9日

对陈某某以受贿罪、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8年4月24日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近百名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2018年5月22日

平昌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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