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幹部僞造「土地整改」項目文件、索要收受現金被判刑~

近日

巴中市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起

巴中市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工作典型案例

——陳某某受賄、詐騙案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7年期間,陳某某在平昌縣農業局農村經濟管理站工作期間,利用審核、監督、驗收“一事一議”項目的職務之便和影響,以收取“資料費”、“辛苦費”等名義,向縣內多名農業產業業主及村委會索要和收受現金,共計人民幣64.9萬元。同時,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偽造縣農業局關於“土地整改”項目的文件,篡改縣政府辦公室文件處理箋,以實施“土地整改”項目為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現金共計人民幣14萬元。

2018年2月11日

平昌縣監察委員會將陳某某涉嫌受賄一案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2月13日

平昌縣公安局將陳某某涉嫌詐騙一案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2月12日

依法對陳某某作出逮捕決定

2018年3月9日

對陳某某以受賄罪、詐騙罪提起公訴

2018年4月24日

平昌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出庭支持公訴,並邀請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近百名群眾參與旁聽,庭審同步進行網絡直播

2018年5月22日

平昌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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