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經判決無罪,爲什麼周立波還要出來說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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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這個詞,我認為略顯尷尬了,只能說檢方因警察執法過程中證據採集不合法而撤訴,槍和毒是永遠無法抹平的事實。

正因為槍和毒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中國演藝界對涉毒藝人的“零容忍”,周立波自認“清白”主題之下,就必須有一套合情合理的說辭,自然而然,傳說中的“佈局陷害者”某某,成為周脫罪自證清白一個不可或缺的主角人物。

再次盤點下週立波夫婦不能自圓其說的言辭:①周多次說到的“三次”指紋DNA檢測,觸碰式DNA檢測是個費時費錢的高新檢測技術,美國司法部門是不會隨意浪費納稅錢的作三次DNA檢測,頂多一次。

②胡潔對記者說槍和毒品未檢測到周立波DNA殘留,亦未查到其它人的DNA信息,這完全是個不可能成立的事實,胡潔睜開眼睛說了個瞎話,各位看官可自行百度搜索“觸碰式DNA檢測”。

③周立波稱從某某家中出來,即被警察盯上,周稱有人舉報才攔截搜車,問題來了,舉報的人肯定會說車上有槍和毒品,為什麼搜車現場只查獲一把上膛的槍支,不是槍和毒品一起查獲,而是到警察局進一步檢查才查獲到毒品和吸毒工具。懂美國法律的人支招,真要栽贓陷害周,報警電話第一個會打到美國輯毒局,輯毒局的輯毒犬聞出周包裡的毒品後,是不需要類似州警察須徵詢嫌疑人同意才能搜包檢查,可直接開包檢查,形成一樁涉毒涉槍的鐵案,以上所述完全不符合遭人舉報的邏輯。

④既然周立波口口聲聲某某是“佈局陷害者”,那為什麼從案發第二天至檢方撤訴一年多來未向警方和檢方作任何呈述槍支的來源,這樣可以順理成章把“佈局陷害者”拉入官司的泥潭,而周立波並未這麼做,否則將會多次出現某某在法庭作證供述到底是某某親手贈送槍支給周,還是被某某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槍塞進包裡這種當庭對質的場景。自始至終某某從未出現在警方或檢方庭審材料中,而只有周立波回國後為洗白自己大放厥詞有人栽贓陷害的言論。

再說說連莫虎這樣美國資深律師弄不明白的司法程序“怪象”,關鍵涉案人唐爽被排除涉案嫌疑後,為什麼第三任律師做周無罪辯護時,質疑當時兩名美國警察執法過程中搜車未經車主同意,檢方為什麼不傳喚關鍵證人唐爽到庭作證?作為周案唯一在場的關鍵證人,是完全有法庭作證的權力和義務,不管唐爽作偽證或如實描述,是不能夠迴避的行為,難道美國法律不可以強制傳喚唐爽到庭作證?最後連兩名執法警察之一資深警員亦未到庭出證,而是由其中僅僅上崗幾個月的年青警察出庭作證。一樁涉槍涉毒的案件竟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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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就來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周立波為什麼回國以後還要發聲?

原因之一:

周立波想要為自己挽回聲譽。如果沒有那次涉毒事件,周立波現在應該已經在主持出彩中國人第三季了吧?因為這次事件,周立波的聲譽受到損失,事業也受到了損失,所以周立波心有不甘。既然美國法院判定自己沒有罪,只因違反交規被罰了150美元。那麼,周立波肯定要藉助媒體發聲為自己洗白。要不然,很多人會認為周立波是因為有錢請了好律師才沒有被定罪的。

原因之二:

周立波為什麼會惹莫虎?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周立波詳細講述了自己和莫虎從認識到更換莫虎的過程。首先讓周立波不滿的是,莫虎收了周立波20萬美元律師費,後續還要周立波夫人胡潔再準備50萬美元準備金。這一點讓周立波很不滿,雖然自己很有錢,但是誰都不願意讓自己當冤大頭啊。

其次,最讓周立波不滿的是,在周立波被捕的時候是在晚上,事情只有唐爽、周立波知道,可是第二天美國《世界日報》就把這事登上了頭條。在出事的時候,除了唐爽、周立波、胡潔、某某、就是莫虎知道此事了。而《世界日報》,莫虎經常在上面登律師廣告。所以周立波認為是莫虎把這個消息透露給了媒體,第二天周立波被保釋出來的時候,一堆媒體圍著周立波,這讓他很費解。應該是回到國以後,重新梳理案情,周立波感覺自己被耍了。

原因之三:

周立波為何跟唐爽撕了起來?其實周立波在接受採訪的時候,一直對唐爽比較弱化。引發唐爽不滿的是,周立波在採訪的時候,提到某某給了唐爽3.5萬美元,作為唐爽的律師費。但是,唐爽否認這個錢,而且說律師費是自己付的。在周立波提到3.5萬美元這事以後,唐爽就發出了一個聲明,裡面還說周立波夫婦是戲子誤國。這就惹惱了周立波,所以周立波也發出聲明回應了唐爽。

事情發展到現在,可能是周立波沒有想到的。原本,周立波應該是想借助媒體洗白自己,把藏槍涉毒都推到某某身上,這樣的話自己就非常清白了。他知道,某某是不敢公開露面的。可惜的是,他沒有想到莫虎跟唐爽都站出來懟他。這就有點意料之外了。

此事最終結果如何,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關於此事,您有什麼想要說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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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做“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相信大家都曾聽過。

去年1月19日周立波在美國長島駕車蛇行被警方攔截,隨後警方從車內搜出了一把手槍與兩包毒品,周立波與同車的唐爽因此被警方並當場逮捕,此案一出輿論譁然。

周立波是國內知名的脫口秀演員,作為名人其一舉一動都會受到公眾的密切關注,這就是所謂的名人效應。名人效應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在你風光的時候自然是春風得意,但是一旦牽涉到某個負面消息名人效應對於名人本身的殺傷力也是很恐怖的。

“槍”和“毒品”在國內絕對是個敏感詞,因為一個人一旦牽涉到這兩樣東西人們自然而然地會和違法犯罪聯繫在一起。

周立波的前妻曾經曝料周立波吸毒,此事的真偽我們無從考證,但坐過牢卻是周立波無法抹去的黑歷史。一個曾經有涉毒嫌疑的人此次又和毒品沾染上關係,相信對於這個結果感到意外的人不會太多。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以來,周案的進展一直霸佔著媒體的頭條,公眾時刻關注著本案的進展。在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後,該案最終以檢方對周涉毒、涉槍等在內的四項刑事罪名撤訴而告終。檢方之所以選擇撤訴,是因為警方最初在對周立波駕駛的車輛進行搜查時執法程序有瑕疵,於是乎法院將包括手槍、毒品等在內的主要證據,均作為非法證據排除。但是為什麼槍和毒品是否是某人栽贓陷害的警方並沒有給出具體的調查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對於槍與毒品的來源大家只能見仁見智。

美國是個過度追究程序正義的國家,但是程序正義並不等於實際正義。大家都知道上世紀九十年代發生了轟動全美的辛普森殺妻案,其實明眼人都知道辛普森很有可能就是兇手,可是因為警方几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導致辛普森成功逃脫了刑事責任,但法院依然認定他負有民事責任。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周在美國沒有絲毫的影響力,因此官司的輸贏對於美國普通民眾和美國的司法環境而言沒有任何意義。

周真正的活動市場在國內,儘管他贏了官司,但是大家都明白他所謂的無罪並非是因為美國警方栽贓陷害,而是執法上的程序瑕疵。在這種情況下周立波雖然贏了官司,但這並不代表他就贏得了國內公眾的信任!一個名人如果涉及他的負面新聞遲遲得不到澄清,那麼他的演藝之路將要大受影響。

周立波在回國後第一時間發聲無非是為了通過輿論造勢進一步洗清自己,從而儘快復出,或許會有不少人相信波波老師的無辜,但實際上並非所有人都會相信他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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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一句古話聰明反被聰明誤。周立波案在美國可謂是僥倖逃脫,因取得證據不合法,所以證據無效!無效並不代表證據不是真實的,也並不代表周立波沒有持槍,沒有帶毒。只是說法院最終以證據不合法,而撤銷起訴罷了。

本來法院證明周立波無罪,在來“洗白”也略顯多餘。即然回國,就應該放慢腳步,等事情慢慢被淡忘再研究和電視臺簽約重返舞臺之事,顯然周、胡操之過急。

沒有想好某某為何陷害他之時,就將猜測的的事情公佈於眾,情理上破綻百出,經不起推敲,加上唐爽出來的細節暴露。整個事件看起有愚弄大眾情商之嫌。

周立波和前妻離婚、復婚、再離婚,也曾因打傷前岳父的眼睛入獄,前妻離婚曾爆料他“吸毒、傍富婆”。周也曾在節目中調侃,“我怎麼會吸毒呢?我不會吸毒的,即便去販毒也不會吸毒。”

“傍富婆”兒當然是指胡潔,而“吸毒”一直是周立波敏感的“雷區”。就算美國涉槍涉毒案勝利了,也無法消除民眾對周立波吸毒的質疑。吸毒在國內一直被世人深惡痛絕。說某某陷害他,就是“甩鍋”,誰知欲蓋彌彰,牽扯進來的人也越來越多,也紛紛跳出來懟他們。



所謂:“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周立波夫婦一定也是悔不當初,不如回國後夾著尾巴低調做人,等時機成熟再想東山再起。

現在前律師莫虎在美國紐約起訴周夫婦誹謗,唐爽出來揭露真相“啪啪”打臉,某某更是對他恨得咬牙切齒,參案人員全陸續與周反目,民眾也並不支持他,此種局面顯然超出了他們的預測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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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周立波太貪心,想完全洗白自己,沒想到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美國法院確實已經判決周立波無罪了,但這能說明周立波是清白的嗎?並不能。

美國法院的判決,與其說是判定周立波無罪,不如說是沒有合法證據證明周立波有罪,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因此認為周立波是無罪的。也就是說,美國法院的判決,只是證明周立波在法律上無罪,但並不能證明周立波沒做那些事。

因為美國法院認為,當時警察用英語詢問周立波能否搜查他的車,周立波沒有聽明白警察的話,才迷迷糊糊地同意了,所以警察在他車裡搜出的毒品和槍支不能作為定罪的證據。

這很像美國曆史上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幾乎所有的美國人都認為是辛普森殺了他的妻子,但是由於很多證據被律師證明是非法的,沒有被法庭採用,所以辛普森被判無罪。而後來辛普森妻子的親屬向辛普森發起民事訴訟,結果勝訴了,因為民事訴訟並不講“無罪推定”,不像刑事訴訟那麼嚴格。


周立波明白“法院判自己無罪”和“自己沒有吸毒持槍”之間的區別。其實一般人得到這個結果已經很高興了,但是周立波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想完全證明自己清白,所以他接受了王菊的採訪,力證自己無罪。

沒想到王菊轉臉就飛了美國去採訪唐爽,周和唐到底誰撒謊了相信大家自由公論。

其實周立波完全不必這麼貪心,因為一般人並不瞭解其中的區別。君不見法院的判決一出來,很多波粉立刻歡呼:波波是清白的,法院都證明他無辜了。我相信波波只要蟄伏几年,等大部分人的記憶都模糊了,就可以復出了。

他甚至可以在說海派清口的時候編個段子,就說當年美國人想陷害自己這個愛國者,結果被自己精妙的口才折服,不得不判自己無罪。於是臺下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不過這事兒也怪王菊,誰讓你非要採訪周立波呢?這不是讓波波為難嗎,如果不接受採訪,豈不顯得自己心虛。再說你採訪了周立波,幹嘛又去採訪唐爽,這不是打波波的臉嗎?


夢露居士


周現在最恨的不是某某、也不是莫律師、更不是唐爽、而是王菊!本來事情已經結束了…回國之後可以大肆的炒作宣揚自己在國外的種種不幸的遭遇,一方面可以洗清自己的一年多以來的負面新聞,另一方面可以藉助《局面》等媒體平臺為自己的復出再次炒作,無論自己鬧的動靜多大、某某、魔律師已經唐都在美國、鞭長莫及…時間一久沒有會在乎這件事情的真偽…但是周萬萬沒有想到《局面》的王菊等人居然跑到美國找到唐爽方面對質,同時把整個事件完整的播出…導致自己的算盤落空,可謂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事實上回國之後只要大家息事寧人也是事情不會鬧的那麼尷尬…這下好了…接下來的事情更尷尬…直接打臉…所以要不是王菊偷偷的跑到美國專訪唐爽,也是周的言語可以為自己洗白…千算萬算就是沒有想到王菊會去美國…所以之久最恨的人是王菊…個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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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周立波案現在引起如此大的輿論風暴,壞就壞在他那張嘴上,他急欲要出來說這件事,目的很直接很簡單,就是想以正視聽,告誡全國觀眾自己是無辜的清白的,是受了陷害和汙辱,他還是那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周立波案發生在美國,但在國內卻引起軒然大波,公眾對周立波的印象和好感好大幅下滑,聲譽和公信力受到嚴重損害,但因為一直處在美國的審判階段,雖然周立波在審查階段也通過媒體方式極力澄清自己的清白,但於事無補,很多觀眾還是認為他是一個罪人。

終於在今年的6月份,美國長島法院宣佈周立波無罪,這讓飽受大半年質疑的周立波終於大出一口氣,憋了許久的怨氣可以一吐為快了,在美國人生地不熟不便表達,但回到了祖國,到了自己的地盤,那必須慶祝一下寫點啥,再一次向天下廣而告知“我周立波是清白的好人”。

周立波急欲澄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在聲明當中卻犯了一個錯,那就是不應該在說明自己無辜的同時,還順便踩了莫虎唐爽他們一腳,所以才引起了他們的反攻和不滿,進而上升到要對薄公堂的地步。

如果周立波回國後低調一點,不要把此事過於張揚,我想也不會出現目前水火不容的局面,而未來到底如何還不得而知。


元芳有看法



喜歡看新聞的人要記住,一定要多角度、全方位去解讀新聞,還要開動自己的理智去做出符合邏輯的判斷,千萬不要先入為主或者人云亦云。

所以不要執著於法院宣判周立波無罪,就先入為主的認為周立波真的很清白,什麼都沒有幹,無罪釋放和自身清白是兩碼事。無罪只能證明在法律程序上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在沒有新的證據提交的情況下,只能宣判他無罪。



比如世紀大盜張子強案,最先在香港落網了,其犯罪事實確定無疑,但是在法律程序上卻無法搜取到足夠證據,更無法獲得他的認罪口供,只好無罪釋放。張子強無罪釋放後,在面對公眾媒體時,自然不會說“老子就是犯罪了,他們就是拿我沒有辦法”這樣的蠢話,他也非常無辜的說“我們都是文明人,怎麼會去幹違法亂紀的事情?純粹是警方立功心切,誣陷我頂罪”云云。但是後來在大陸落網,心防崩潰,一一交代的結果來看,那些犯罪事實是真實存在的。這就是法庭宣判無罪釋放和自身是否清白的典型案例。



周立波原本屬於公眾人物,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如果真的被無故逮捕、關押、陷害長達一年半之久,他獲得自由後應該做的不是急急忙忙跑回國內宣傳自己的清白,而是申請外交援助,重新啟動透明的司法調查,揪出那些陷害他、違規操作的人,用事實來自證清白。


但是他卻沒有做該做的事情,而是無故被限制自由一年多,花了無數保釋金、律師費、公關費,忍氣吞聲的回到了國內,開始講自己被人陷害,通過努力逃出生天的故事。

要知道以我國現在的國際地位,如果美國警察真的非法操作,無故抓捕我國公民,那是一定要給一個外交說法的,不會允許不了了之的黑幕發生。

所以周立波自己內心很清楚,無罪和無辜的界限在哪裡,心中本有鬼,才拼命的回國解釋自己的無辜。否則,原本已無罪,何須再多說?老子曰:“多言數窮,不若守中”,周立波夫婦要是能夠潛心讀書,理解其中精義,就不會仗著口才好到處講故事了。


謝金澎


如果周立波不是被冤枉,確實有罪的話,他被撤訴無罪釋放,那高興還來不及呢,一定會悄悄回國,息事寧人,這才應該是正常人的反應,可他回來的一系列行為說明他可能確實無罪,並且 確實認為自己被陷害。那誰會陷害他呢,他所說的國內主使的陰謀論應該是自己的臆想,通過莫虎和某某的行為,那我們可以推測唯一可能的就是某某栽贓,還不是大罪,再由莫虎出面聯手敲他一筆律師費,從莫虎先要二十萬美元,進入庭審程序再追加五十萬美元的行為就可以看出了(就莫虎在美國起訴周索賠一千萬美元來看,完全是虛張聲勢)。但是由於胡潔的聰明更換律師使此事落空,也就出現了某某把周拉黑不再聯繫。唐爽應該與此事無關,後來介入應該是被人利用,唐爽承認拿了某某的錢,可問題是按他所說一萬美元只是唐爽兩個月的工資,那問題來了,就這麼點小錢有必要打一兩年內還清的借條麼?會不會是後來補的。大家可以仔細看對唐爽的採訪視頻,說起事件經過時唐爽反應正常,敘事清晰,可說到拿了某某錢時,他說話過程中頻繁眨眼,並時而斜視,這應該是撒謊的表現。要說唐爽會辭去美國工作回國效力,打死誰我都不信,經過此事周不可能再回美國,唐也就用不到他而必須依賴美國的某某與莫虎,這也就可能是為什麼唐會與周反目的原因。以上都是個人猜測,真正事件真相到底是什麼,咱們拭目以待吧。


漸入佳境3352


很簡單,周擔心如果自己不發聲,那麼他涉毒案雖然被釋放,但是絕對會對他的聲譽造成很大的影響,文化部和國人對於明星涉毒應該是零容忍的,所以他必須要自欺欺人般的大聲喊出來“我是無辜的,都是被陷害的!”。可是他忘記了這件事情不是他一個人的鍋,你會說話,人家也不是啞巴。於是,唐爽,莫虎,神秘某某相繼登臺配合演出。

而且他意想不到的是本來他的事情已經有些雷聲大雨點小了,關注度沒有那麼高了。結果現在好了,從王局的介入,想低調都低調不了了。

我承認在這件事情上,周極有可能是被所謂的陷害了,我還是那個觀點,一丘之貉,幾個人都不是啥好鳥。人家沒事兒陷害你幹嘛!吃多了撐的?自己做了啥讓人家用這個狠招收拾你?

多行不義必自斃吧。從他打前岳父到之前進監獄,所有的所有都印證了一句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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