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司禮監稟筆太監和內閣首輔誰的權利大?

一德格天1


肯定是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利大一些,但是司禮監權利最大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可是,究其大明一朝還是有特殊的,在萬曆朝時,內閣首輔張居正的權利更大一些。

首先我們來看什麼叫做司禮監秉筆太監,秉筆太監就是替皇帝用筆的太監,而且一般秉筆太監還提領東廠提督,還掌控錦衣衛。由此可見秉筆太監的權利有多大?明朝有廷議的風氣,一般就是內閣成員和司禮監太監一起在皇上面前討論朝政,內閣負責提出,司禮監秉筆太監負責“批紅”,說白了內閣就是一個秘書處,一切都是把握在皇帝的手裡,司禮監秉筆太監還掌握特務機構,故此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利要更大一些。


大太監

但是在萬曆朝是特殊的,萬曆首輔張居正那個時候是天下最有權勢的人,因為大太監馮保和張居正的關係非常好,而且李太后和小萬曆都非常的依賴張居正。


張居正

綜上,明朝的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利要比內閣首輔的權利更大。


震霜秋


你好!由冬眠蛇來回答此問題。

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力絕對大於內閣首輔!為什麼這麼說呢?這要具體分析明朝司禮監和內閣的制度,弄清權力的運行機制,就不難看清楚了。


明初朱元璋廢宰相,有人說宰相的權力被內閣大臣六部尚書分拿了,簡直是胡說!朱元璋掀起胡惟庸案,殺了兩萬多人,就是為了把宰相的權力分給別人?別扯了,宰相的權力一直在皇帝手裡,一直到明亡都沒改變過。

那內閣都有什麼權力呢?內閣的權力就是出具意見,其他啥權力沒有!不信?那你就不懂明朝的官制。朱元璋廢了宰相,並沒有連整個尚書省都廢了,所以他還算在制度下進行了權力調整,他都得遵守這個制度,何況內閣大學士?內閣大學士只是五品官,為什麼權重了呢?那是因為他們兼了一部尚書!六部尚書在明代權力並未減小,兵部尚書甚至都可以向地方督撫直接下命令的。尚書的權力加上出具意見的權力構成了閣臣的權力,內閣就算首輔也是臣子,他怎麼也無法跟太監比,因為太監代表的是皇權,是皇帝的耳朵,眼睛,鼻子,嘴巴和手,是皇權的延伸。



朱元璋定下規矩,皇帝要總宰相之權,一天上三次朝,一天處理幾百件上千件事情,他是開國皇帝,是可以完成這樣繁重的任務,可是他的後代尤其是朱棣之後哪裡有精力有能力這麼幹,不設宰相的事後代遵守了,但皇帝一個人處理這麼多事的規矩因為皇帝實在精力不濟給徹底破壞了,但事情總要有人做,皇帝不做,又不能分權給六部,那麼太監就成了必然的選擇,難不成讓宮女上?


司禮監就應運而生,司禮監的太監分為掌印太監和秉筆太監,一個負責代替皇帝蓋章,一個負責代替皇帝批紅,本質上講,政權還是牢牢把持在皇帝手裡,他們只是個工具,但是很多不是軍國大事的人小事,皇帝有時候也會放心交給他們去做,所以他們在某些問題上就是真皇帝了。


明朝在朱棣之後的皇帝,往往和大臣們不多照面,上朝的時間越來越少,內閣首輔就要根據司禮監太監的行為來判斷皇帝的意思,司禮監太監也要藉助內閣成員的行政權力來鞏固和強化自己的地位,而爭鬥也在所難免,無非是誰掌印,誰秉筆,誰當首輔的問題,他們兩個部門也是確實意義上的相生相殺,互為制衡,然後皇帝總其成。這也是明代皇帝不上朝也能把持大權的原因之一。

但太監畢竟是代表皇帝的,就是奴才也是主子的奴才,是皇權的延伸,任何臣下都是無法邁過這個坎的,包括首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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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上冬眠的蛇


論雲:首先可以肯定的說 司禮監秉筆太監權力比不上內閣首輔 真正能與內閣抗衡的是其上司——司禮掌印

按司禮秉筆之上有掌印 秉筆但批紅而已 其之批紅 惟“遵炤內閣票來字樣,用硃筆楷書批之,間有偏旁偶訛者,亦不防略為改正。”(《酌中志·卷十六·內府諸司職掌》)其之所以有權 即歸結於持有的“批紅”權利 然而 即如《酌中志》所言 秉筆太監存在的目的不過屬於抄錄一般的作用 真正權大的為其上司——掌印太監 即秉筆批紅之後掌印蓋章 然後再發回內閣 再下發六科科臣 科臣複核 無誤 傳抄之 若有誤 則科參 秉筆太監沒有權力說內閣票擬上來的章奏我可以置之不理而不進行批紅 其不過是循故事 給予批紅 縱使是掌印太監 也沒有權力說秉筆批紅以後 我可以不蓋章 政策不下發 他們沒有這個權力 權力在於皇帝 秉筆 掌印不過是走了一套程序而已 這與“內批”這個概念是兩說 別混淆成了“內批”



明·仇英《漢宮春圖》

再者 回答這個問題也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理解 一則、在國家行政機構完備 無劉瑾 魏忠賢輩操控朝政的情況下 如果說從國家軍政大事的行政上去理解 比如一場戰役的進行所涉及的主要衙門——兵部 吏部 戶部 工部 或一場科舉 一場河道治理 一場官員考察(京察 外察)所涉及的主要衙門——禮部 工部 戶部 吏部 從這方面來講 在內廷的司禮監 無論是其掌印者還是秉筆 其作用權力都不能如六部 因為六部是政策的出臺與實施者 順帶說下 明代軍政真正行駛的衙門不在內閣 而在六部 內閣不具備宰相署僚 只是作為皇帝的輔政班子存在 明代法律或諭令也沒有說政出內閣 而非六部 明孝宗之賢 也不用閣臣 而重部臣 六部也並非內閣直屬衙門 而司禮掌印(尚且不論秉筆 其不過是一“抄錄員)其所存在的權力也只是因為在某一項政策上給予“批紅”的可否來限制了該項政策的發佈 而在國家行政機構完備 無權閹當國的情況下 掌印通常給予蓋章通過



明孝宗像

二則反過來講 若其時有權閹當國 比如劉瑾 魏忠賢操控操政的時候 司禮衙門掌印自然凌駕於內閣首輔之上 若劉瑾之於李東陽 魏忠賢之於顧秉謙 然而其秉筆自然稍遜一籌 其掌印太監真正視內閣首輔為屬吏 凌駕其上 但也只表現在魏忠賢對於顧秉謙 黃立極 縱使劉瑾權大 也是雅敬李東陽 王振就更不必說了 其壓不過曹鼐 也壓不下過三楊 而汪直不過御馬監太監 再者 如果從行政程序來講 司禮秉筆的程序在內閣之上 無論首輔或次輔 所以從這兩方面來講 內閣無疑是被壓制的 誠如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奄宦·上》所說:“宰相六部,為奄宦奉行之員而已。”



李東陽像

而這也是明代政體以內製外的一種表現 世人有謂皇帝 內閣 司禮三權制衡 殊不知司禮衙門乃天子親臣 換言通俗而言 司禮監只是皇帝的一家奴 故而司禮只是皇帝用於制衡內閣之一力量 恐內閣坐大 養成宰相之實 其實乃內臣與閣臣之爭 即皇權與相權之爭 閣臣乃外相 司禮太監內相 世宗時 用夏言 嚴嵩 皆真宰相 壓制六衙門 然而其票擬 不得不決於司禮監之批紅 故《明史·卷七十二·職官志》謂:“而相權轉歸之寺人。”


明·宣德青花瓷

在一定程度上 明代家國大事之贊否又並非內閣可以獨攬 實際與司禮監共理 《大明孝宗實錄·卷之七》孝宗言:“國家政務,我太祖太宗既設司禮監掌行,又命內閣大學士共理,內外相維,可否相濟。近來政務之決,間有大學士不與聞者。今後政務不分大小,俱下司禮監與內閣公同商榷,取自聖裁。” 此即明代帝王用內廷制外廷之表現 也可以就此說司禮監與內閣勢均力敵 彼此牽制

綜上所述 可知秉筆不如內閣首輔 其掌印者 亦非君上寵眷而能凌駕於內閣耳


張洵美


謝邀。名義上來說,內閣首輔是百官之首,明朝第二號人物,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力肯定大於司禮監秉筆太監。



但這裡也有一個梗,就是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是誰。這讓我想起了親眼目睹的一件事:我們村的書記和村長意見產生分歧,村長指著書記的鼻子破口大罵,而書記像個受訓的小學生,低著頭一言不發。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按理說書記官職大於村長,可緣何在村長面前如此低聲下氣?原因很簡單,村長能力很強,性格也很強勢,村裡大小事務一手遮天,書記就是個擺設。

同理,內閣首輔和秉筆太監也是如此。其實明朝的首席太監並非秉筆太監,而是掌印太監。以掌印太監為首,下設若干秉筆太監,首席秉筆太監主管東廠、詔獄等特務刑訊機構,就位置而言,秉筆太監的權力在掌印太監之下。通俗一點說,秉筆太監是寫字的,掌印太監是蓋章的。



司禮監諸太監的權力來源於明朝的票擬批紅制度,內閣首輔、掌印太監、秉筆太監三者各司其職,互相制約。明代廢相,內閣和各部大臣奏議國事先行票擬,遞交皇帝最終拍板。由於國事繁重,皇帝力不從心,再加上明朝中後期若干皇帝不務正業,荒廢朝政,就產生了司禮監秉筆太監代皇帝批紅的制度。

各類國事奏議公文秉筆太監代為批紅後,加蓋掌印太監公章,下發各部正式執行。明朝歷史上,那幾個赫赫有名權傾朝野的太監,如劉瑾、汪直為掌印太監,王振、馮寶、魏忠賢為秉筆太監,除了馮寶之外,幾個太監的權勢完全碾壓內閣首輔。




尤其是魏忠賢,號稱“九千歲”,內閣首輔見了他都得下跪,終明一朝,內閣首輔和秉筆太監一直明爭暗鬥,勢同水火,尿不到一個壺裡。

內閣首輔張居正是個例外,他和秉筆太監馮寶是一對好基友,張居正主外,馮寶主內,配合默契,相益得彰,大明國力蒸蒸日上。可惜好景不長,張居正死後很快遭到政治清算,文官集團與宦黨之爭愈演愈烈,張居正嘔心瀝血打造的“萬曆中興”,只不過是大明王朝大廈將傾前的迴光返照而已。

所以,官職大不代表權力大,二者之間不一定是正比例的關係,關鍵在於人。

心若頑石,帶刀修行;無材補天,落魄江湖。我是西嶽頑石,碼字不易,請關注我。


西嶽頑石


這得看法理方面還是實際操作方面。就像某些給領導開車的司機,雖然只是司機,但總有級別高的人巴結。

法理上看:

明朝的宦官機構,分為十二監、四司、八局,統稱二十四衙門。其中十二監內部,各設正四品掌印太監一個,從四品左右少監各一個,正五品左右監丞各一個,正六品典簿一個,從六品長隨、奉御若干。作為十二監的首腦部門司禮監內部,它的組織構成大致為:掌印太監一名,秉筆隨堂八九個等。(太監可不是隨便叫得,那是宦官職業生涯的巔峰)

所以從法理上看,司禮監的最大領導掌印太監為正四品官銜,秉筆就要差些意思撐死從四品。當然,某些大權監比如:王振、馮保、魏忠賢等人都是掌印、秉筆一併說了算的。但他們的官銜都是正四品。

接下來說內閣:

明朝的內閣大學士,他們原本的官銜為正五品。相比較六部尚書的正二品官銜,內閣學士都是小官。但值得注意的是,內閣首輔多由尚書兼任,所以某些內閣首輔也可看作二品大員

正四品掌印和正二品六部尚書,法理上的權利完全沒有可比性。而且宦官屬於皇家奴僕,不屬於行政機構的一份子。

實際操作上看:

對於行政機構來說,此方面可看作制度漏洞或政府潛規則。也就是我們常說得縣官不如現管。

明代的現管有個先決條件,皇上同意也就是說,內閣和司禮監哪個大哪個小,完全取決於皇帝的心情。大部分歷史學者常說,明朝是由宦官搞垮德,由此可見

明朝時期司禮監大太監的權利要大於內閣首輔。

為什麼?

因為皇上和秘書部內閣的聯繫是經過司禮監中轉的。朱元璋和永樂兩代,皇上頗為勤政,內閣轉交太監呈上來的大小事情,兩代君主都會一一過目。永樂以後,守業君主們,修仙的修仙,拜魯班的拜魯班,朝都懶得上,更不要說廢寢忘食批閱奏章了。

皇上懶得管,批閱奏摺也就是批紅的權利,便落到了他最親近的人太監手裡。在明代,內閣有提意見的權利(票擬),沒有批紅的權利。而且內閣學士甚至內閣首輔平日裡根本見不到皇上的面。宮裡,只有奴僕司禮監掌印太監能見到皇上。長此以往下,掌握批紅的太監便成了真皇帝。舉個例子,萬曆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很厲害,但他也是在巴結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

前提下開展工作的。


老四有顆後槽牙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票擬”和“批紅”制度,內閣的主要權力就是“票擬”之權,司禮監秉筆太監的主要權力則是“批紅”之權。至於誰的權力更大,則要因人而異。

“票擬”之權

明朝內閣是明成祖朱棣所創,其實就是皇帝的諮政機構,其實就是皇帝的顧問和幕僚,只負責像皇帝提供參考意見,這就是“票擬”之權,而他們的權力大小,則決定於皇帝對他們意見的採納程度。

“票擬”之權,其實就是內閣成員根據下面呈送的公文內容,結合實際情況為皇帝提供幾個可參考的建議,列出個一、二、三,然後由皇帝決定採用哪種措施。例如某個衙門因為某事要朝廷撥款兩萬兩,寫好奏章先呈送內閣,內閣根據實際情況給出幾點參考意見,一是同意撥款,二是否定撥款,三是撥一部分。內閣負責將三種意見寫好,貼在奏章上面呈送給皇帝。

“批紅”之權

“批紅”,亦稱“批朱”,就是在內閣將奏章和意見呈送皇帝之後,由皇帝負責最終決策。皇帝根據內閣提供的意見和理由,選擇其中的一條意見用紅字做批示,這件事就算處理完了。仍然以上面的撥款事件為例,三種意見呈送到皇帝面前,皇帝以內閣的意見和理由為參考,選擇了第三條意見,於是用紅字寫上同意撥付一半,處理完的奏章被稱為“紅本”,這“紅本”就是最終的執行標準了。

在明宣宗之後,內廷太監漸漸開始讀書識字,協助皇帝辦理業務。之後的奏章文書,皇帝只親自批閱幾本比較重要的,其餘的便交給司禮監的秉筆太監進行批閱。秉筆太監的權力便是來源於此。

誰的權力更大

其實搞清楚了上面的流程,就不難判斷誰的權力更大了。實際上內閣和秉筆太監的權力就是將前朝丞相的權力分割後交給了兩個部門,一個負責提供意見,一個負責最終決策。

雖然秉筆太監不影響內閣的運行,只是在代為行使皇權。不過總體來講,內閣一定程度上是受制於司禮監的,畢竟最終的決定權在人家那裡。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太監畢竟比內閣首輔離皇帝更近,人家可是天天能見上。所以即使是大權在握的張居正,也需要馮寶的配合才能執掌大權;而不論是武宗時的劉瑾,還是熹宗時的魏忠賢,都可以做到大權獨擅。


香茗史館


明朝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的權利誰大?如果說單論內閣和司禮監兩個機構的權利的話,在明朝歷史中存在著此消彼長,基本上是權利相當,又相互牽制。如果說說是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兩個人的權利誰大的話,就要看當秉筆的人是誰了,需要具體分析。


明朝擁有龐大的太監繫統,而司禮監又是太監二十四衙門之首,司禮監與御馬監分掌文武大權。司禮監參與政務的權利來自於“批紅”,內閣奏報的奏章,需要皇帝來行使最好決策權——“批紅”,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皇帝都不理朝政,很多決策都由司禮監做出,於是逐漸取得了“批紅”的權利,代行皇權。

司禮監實際地位最高的是掌印太監只有一名,而秉筆太監有八名,但就誰的權利大,要看具體個人。明代歷史上有權的太監中:如劉瑾、汪直為掌印太監,魏忠賢、馮保、王振則為秉筆太監,所以還是看在這位置上的人。


明朝後期,司禮監的權限更加膨脹,又掌握了,東廠這個特務機構,往往是以司禮監首席秉筆太監兼任提督東廠,實權得以膨脹。在後期司禮監權利是力壓內閣的。


所以說內閣首輔的權利在明朝前中期還是很大的,內閣的權力甚至可以與皇權抗衡。但是在中後期以後,司禮監的權勢地位逐漸上升,甚至是力壓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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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點點歷史


剛才看了一個被摺疊的答案,這哥們的答案雖然被我們的小悟空摺疊了,但我覺得回答的特別好,他的答案言簡意賅,就是要看皇帝是誰!


明朝是一個出奇葩皇帝的朝代,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伴隨著奇葩皇帝也產生了一些奇葩的人物和制度。

內閣制度剛剛誕生的時候不過是幹著皇帝秘書的工作,連高級官員都算不上,後來由於後來的皇帝越來越懶,不可能像朱元璋那樣工作狂人,內閣的工作範圍越來越寬泛,進而權力也越來越大。雖然明朝廢除了宰相,可後來的明朝內閣首輔也就相當於幹了宰相的活,因而被尊稱為“外相”。而為什麼被稱之為“外相”,那是因為宮裡還有個“內相”。這個“內相”就是宮裡最有權勢的太監了。宮裡的太監說白了就是一群特殊的奴婢,沒啥文化還身體不健全,可誰讓他們是皇帝身邊的人,皇帝辦事情,聽事情往往離不開他們,他們也從太祖時候的夾著尾巴做人,到後來的禍亂朝綱。而文人集團和宦官集團的博弈的最終裁判就是坐山觀虎鬥的皇帝。



明朝幾百年來,無論是張居正這樣的猛人大臣,還是魏忠賢這樣的大太監無論怎樣風光,但只要皇帝看他們不順眼了,那就得分分鐘鐘下臺。他們無論再怎麼折騰,都無法對皇權形成威脅,因為他們的權力都是皇帝給的。之所以明朝宦官比較囂張,那是因為那群太監是打著皇帝的旗號作威作福,這是皇權的一種畸形的延伸。比如說天啟的時候,這個木匠皇帝對大太監魏忠賢信任,因而魏公公權傾朝野,連內閣首輔也對其極盡阿諛逢迎。而討厭太監的崇禎當了皇帝,魏忠賢立馬被抄家流放。萬曆朝的時候,在萬曆還沒長大的時候,那個時候的張居正作為內閣首輔可謂整個明朝最有權勢的文人,大太監馮保雖然也得避其鋒芒,仰其鼻息。




所以說二者的權力大小,在明朝無法在制度上比較大小。二者不從屬一個系統,一個是外臣,一個是內臣。屬於截然不同的兩個陣營和序列。聰明的皇帝會讓二者相互制衡,從而防止權臣和權閹的一家獨大,從而對皇權產生致命的威脅。


好史不死


兩者的職位權力和當時的皇帝還有掌權的太監大臣有關,不能一概而論。

明朝司禮監稟筆太監是明宣宗以後才有的,主要是負責用硃筆記錄皇帝的口諭,然後再轉交給內閣大臣,再由六部核對頒發。說到底,這個職位就是為了限制內閣的權利,防止黃泉落到一個部門的手裡。皇帝身邊最親的當屬太監,而在明初太監的權利小的可憐,還處處受到限制,直到後來的幾位人才,劉瑾和魏忠賢的出現,才迎來了太監權利的春天!

司禮太監“硃筆批紅”是在代行皇權,起到監督內閣的作用,從而達到控制整個皇權的目的。

而內閣最開始只是皇帝的秘書,也沒有多大的權利,內閣制度建立於永樂期間,權力上升於宣德時期,在萬曆年間,權利上升到頂峰。期間和宦官集團有對抗,有合作,甚至在張居正主掌內閣期間,內閣的權利還凌駕於皇權之上。

皇帝有時候奈何不了內閣,因為內閣都是有學識的大臣,個個都主掌朝廷重任,而宦官集團卻只有東西廠巴掌大一塊地方,皇帝一旦發話,該砍頭的還是得砍頭,不用考慮那麼多!

你說誰的權力大還真不好說,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總體上還是內閣權利大,為什麼?因為讀過書的不好惹,更何況還是內閣大學士!


歷史皆不見


司禮監是明朝大內的管理機構,基本都是由閹人來擔任,根據司禮監的配置,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名。“

因此,如果我們從司禮監的官員設立來看,問題中所謂的秉筆並不是就是司禮監的頭子了,起碼還有掌印太監,其他的秉筆、隨堂太監以及司禮監提督等職員。

但從職務來看,秉筆太監並不是什麼權力很大的職位,因為從官位上去理解,秉筆太監不過是輔助皇帝在批閱或者起草奏摺時候的一個侍從而已。

而相比於司禮監,明朝的內閣的權力就大了。內閣是明朝的行政權力中樞,其對朝廷的施行的各項政策方針是起到了上陳下達的一個角色,同時內閣還可以自己起草一些政策。

如果講權力,從流程上來說,只能說是內閣和司禮監是明朝朝廷政策施行的流程中的兩個不同環節,一般是內閣提出建議和實施意見,報到大內後,由皇帝協同司禮監針對內閣的意見進行審批。

內閣和司禮監之間的權力隨著不同的時代,也有著互相制約,互相配合,互相對立的不同特點,不能簡單地說誰大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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