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六dd
何必強人所難呢?足球比賽本來就是一個團體運動,有人進攻就有人防守,有人助攻就有人負責進球。
它又不像籃球,每場比賽可能會罰個幾十次的球,一場有個一兩個不得了了。如果這麼少的機會,給最不會射門,但是有可能最容易給對方造成犯規的傢伙的話。
那這一個點球的意義在哪裡呢?
畢竟足球比賽一般性都是個位數比分,通常還都是三以內的。
另外罰球和前鋒的射門技術有關,但是和心理素質也有關係,就好比我是利物浦球迷,利物浦罰球最好的是中場的米爾納。。。並不是前鋒。
道理一樣的。
所以我覺得,給那個最擅長罰球的那人,才是最合適的。
如果等足球像籃球一樣,一場進十個球以上,或者隨著var的技術,導致一場有很多個點球判罰的話,再規定由製造者主罰也不遲啊。
當然,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那就不是足球啦。
龍里格龍
這是最接近的得分機會,應該交給大家認同的把握能力最強的隊員。
郜林
謝邀請、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我們都知道籃球規則是誰製造的犯規就由誰來罰球。而足球不是這樣。足球規則裡面沒有規定誰製造點球就誰來主罰。
通常每一支球隊場上球員都有固定的點球手,比如第一點球手,第二點球手。也有例外就是經過場上球員商議誰來主罰。
再回答樓主問題,國際足聯沒有明確點球必須有製造點球人主罰,個人理解
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是一般情況禁區內製造的點球容易受傷,足球除了腳下也是身體對抗運動,受傷還是很常見的。其次不指定罰球人更能體現足球團隊精神,由隊內精神領袖罰球更能得到隊友信任。當然概率是一樣的,個人覺得現在這個規則很完善,也是經過了不斷的演變調整。足球運動唯有進球才是激動人心的時刻。明顯中前場球員射門感覺要好一些。而後衛球門感覺要差很多的。位置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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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操盤手
樓上的幾位答友從不同角度也說了這個問題,都很有道理,當然還有最簡單的一個問題。點球的製造者大概率同樣也是犯規動作的被侵犯著,那麼如果有傷病需要處理,還要一直等到處理完畢,可以親自主罰點球再重新繼續比賽?所以無論是對於比賽的流暢度和“點球”本身的重要性更適合專人來主罰的角度來考慮,都是不做限制更為合適。
這小夥兒挺靠譜
對最佳射手的評選怎麼會不公平?
難道還要為進球評個難度係數?點球看似簡單,也需要技巧的,而且對心理也是考驗。有些運動戰進球難度更小,比如接到隊友傳球打空門,連門將都省略了;還有些屬於歪打正著的幸運進球,本來想傳球,結果踢呲了,更沒什麼技術含量了。
最佳射手就是進球數最多的球員,不存在公平與否的問題。一個球員的價值也不能單純的用進球數來衡量。
熱帶魚198590252
范志毅在踢球的時候不管在國家隊還是上海隊只要有點球機會都是他主罰的,一次在上海隊比賽中出現一點球機會朱駿立功心切想罰點球,范志毅從後場衝過來一腳把隊友踢開自己重新擺好球罰進去了,所以說一般情況下都是隊內大哥級球員罰的。
龍調1
相比較籃球,足球是個更暴力的運動,很多時候,點球是對方暴力犯規得到的,比如肘擊、鏟人等,這時候被犯規人身體不在最佳狀態,如果要求被犯規人主罰,其實並不公平,所以,點球可以指定任意一人主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