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高額消費後拒不付款?檢察官告訴你天下沒有「霸王餐」

來源 | 靜安檢察

拒不付賬

案例|高额消费后拒不付款?检察官告诉你天下没有“霸王餐”

自稱是某公司董事長,呼朋引伴至酒吧、KTV、五星級酒店等高檔消費場所,動輒消費數萬元,可一到買單,就開始各種推脫、耍賴,拒不付賬。日前,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批准逮捕了這名年僅21歲卻屢吃“霸王餐”的小夥馮某。

2017年12月21日,馮某邀請兩名友人至靜安區某KTV聚會。當晚21時許,馮某與一名女性友人先行到達馮某提前預定的包間。因嫌包間太小,在服務員提醒最大包間有最低消費後,馮某仍執意換到可以容納20餘人的總統包房,並多次強調自己是某集團的董事長和某酒吧的大股東,待會有大公司的高管和政府高層要來一起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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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另一名男性友人到達。三人點了18000餘元的酒水果盤後,開始喝酒唱歌。22日1時許,KTV即將結束營業,服務員提醒馮某買單。馮某一直拒絕買單,並將錢包交予友人,讓兩名友人離開。服務員多次勸說無效,只能報警。隨後,警方趕到,將馮某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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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已經不是馮某第一次吃“霸王餐”。

2017年9月10日,馮某邀請一名女性朋友至外灘附近某豪華酒店的西餐廳用餐,點餐後謊稱自己是住店客人,要求以房卡記賬的形式付賬。經核實服務員發現其並非酒店住客拒絕其要求後,馮某又邀請餐廳內不相識的客人一起消費酒類、餐點,共計11863.41元后拒絕買單。

2017年9月29日,在浦東某豪華酒店,馮某謊稱公司開張招聘面試禮儀小姐,邀請“面試”成功的模特及工作人員20餘人消費餐飲64011.3元后拒絕買單。至今,馮某仍未對這兩筆消費支付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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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經審查,馮某所稱的公司在工商查詢系統中未有匹配的相關信息。馮某承認其對外宣傳自己是某公司負責人,是為了滿足自身的虛榮心。對於在酒店、KTV的高額消費,馮某坦言其並無支付意願,“當時喝了酒,有了年輕人張狂,覺得什麼都無所謂”,並自述之所以去酒店面試女模特,是因為“以前看到類似的電視劇,覺得很刺激,所以我就學電視劇裡的情節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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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

承辦檢察官周妍認為,馮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欺騙手段促使他人提供餐飲、娛樂等服務後拒不支付消費款項,其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應當予以批准逮捕。在此,檢察官也提醒大家,“白吃白喝”的“霸王餐”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有違誠信原則,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切莫像馮某一樣貪一時小利,最終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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