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橫分局興達路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吃“霸王餐”慣犯。3月中旬,興達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在高新區一飯店內有一醉酒男子鬧事並拒絕支付消費錢款。處警民警迅速趕往現場,飯店老闆指著店內趴在桌子上的一名醉酒男子,稱該男子在其飯店內消費236元后拒絕買單。處警民警現場核實情況後叫醒醉酒男子,並告知該男子應支付消費錢款,該男子不但拒絕支付,而且告訴民警其經常吃飯不買單,處警民警多次勸說無果後依法將其傳喚至興達路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調查。

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經查,該男子楊某維(35歲,綏德縣人),集吸毒、盜竊前科於一身,曾於2017年11月、2018年4月、10月三次均因消費後拒絕支付被公安機關處理。民警待楊某維酒醒後依法對其進行詢問,楊某維對其在飯店消費後拒絕支付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楊某維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