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检察院专委临庭指挥观摩庭审 发挥示范引领传帮带作用

龙里县检察院专委临庭指挥观摩庭审 发挥示范引领传帮带作用

近日,龙里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邹英临庭观摩指挥一起酒驾案件庭审,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和案件庭审效果,避免无罪案件的发生,意在发挥好传帮带的重要作用。

庭审前,邹英对酒驾案件容易出现瑕疵的地方进行提醒,对“提取送检血液过程是否合法”、“是否登记封装”等法律程序、证据的证明力度、法律适用进行把关审查。

庭审中,针对公诉人提问技巧、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技巧、语言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给予指导,提高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整个庭审不但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均发挥了有效指控犯罪效果,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的有效结合,较好的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临庭指挥观摩庭审,对亟需成长的新一代公诉人起到了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对推进公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便更加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 邹英从检22年,先后在侦监、控申、公诉等业务部门工作,从事公诉工作时间19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在该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超过受理总数的50%,是建院以来办理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多的检察官。

文|舒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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