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發布|孔某某、卞某某、劉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被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401>发布|孔某某、卞某某、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8年5月28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公安部督辦的“吳中4.14運輸販賣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卞某某、劉某某批准逮捕

經查:2017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多次從雲南購買毒品冰毒,採用郵寄快遞的方式寄達,並將購買來的毒品冰毒販賣給卞某某等人,卞某某又販賣給劉某某等人,劉某某再販賣出去,該3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形成一條固定的毒品購銷流水線。2018 年4 月20 日,公安機關將領取完包裹的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抓獲,當場在其持有的包裹中查獲毒品冰毒2989.58克

吳中區院經細緻審查發現,本案證據之間已經形成了證據鎖鏈,應該認定在犯罪嫌疑人孔某某處查獲的冰毒包裹系孔某某為販賣毒品而購買並持有,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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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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