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人才落户细则出台,划重点啦!这些人没就业也可先落户

2018青岛人才落户细则出台,划重点啦!这些人没就业也可先落户

2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人才引进办事指南,人才落户新政正式落地,5月2日起正式受理申请。

谁能先落户后就业?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如何办理落户?

申请人凭身份证、毕业证或符合落户条件的证书即可申请落户。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借住房屋的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其他人员(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在办理程序上,取消了人才引进报告、引进人员档案审核、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哪些条件被放宽?

在落户资格上,对于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人员,取消了社保年限限制;

城区高级工落户社保年限由两年降为一年,新增了中级工落户渠道,中级工取得资格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可申请落户;

在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所有人才落户均取消了社保年限要求。

有需要的亲对号入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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