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司机带学员上路练车

海口一市民近日向本报反映很多人趁夜深在海口琼山大道练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记者7月10日获悉,省交警总队组织海口交警支队开展专项整治,已查处多起违规上路练车行为。

“实习”司机带学员上路练车

海口交警现场执法

​ 据了解,7月6日晚,海口交警执法小分队在琼山大道开展整治行动。22时许,交警发现一越野车行驶不正常,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并无驾驶证。经进一步了解,驾驶人是正在参加培训的学员,副驾驶坐着的是一驾校安排的“教练”,其实只是一名实习期还未结束的“实习”驾驶人。交警对练车学员按照无证驾驶给予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理,对“教练”把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省交警总队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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