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輪巡察整改情況公布

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陳正明 通訊員/紀宣)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去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輪巡察對炎陵縣霞陽鎮、茶陵縣雲陽街道、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衛計委、市國土局、市民政局、市農委和市教育局10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日前,各巡察組向被巡察的10個黨組織反饋了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等5個方面的162項330個問題,提出了50條整改意見建議。近日,被巡察單位的黨組織,上報了問題整改報告。

炎陵縣霞陽鎮:強化反腐敗鬥爭和查處“四風”問題

巡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完成,移交信訪件5件,辦結5件,組織處理5人,收繳違規資金4.7萬元,清退違規資金7.29萬元。

今年以來開展作風督查6次,發現違反工作紀律的7人,通報批評7人。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四風”問題等專項整治,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

圍繞“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嚴禁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嚴禁違規使用公車”5個方面,認真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修訂《霞陽鎮內務管理辦法》,規範了公車使用,實行了“一卡一車”等。

茶陵縣雲陽街道:加強監督責任落實

巡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完成,移交信訪件11件,辦結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收繳違規資金0.22萬元,清退違規資金4.76萬元。

針對“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按照“三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一是推進紀工委規範化建設,強化陣地建設,設立了紀工委辦公室和談話室,購置配齊了辦公硬件設備;強化隊伍建設,在落實黨工委主體責任和紀工委監督責任的基礎上,配備了1名紀工委副書記和3名紀工委委員,確保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專人抓;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了街道紀工委工作制度、工作議事規則等一系列制度,堅持以制度管人理事。二是壓實工作責任,成立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與各村(社區)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狀,進一步傳導了壓力,落實了責任。三是強化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章》《紀律處分條例》等黨規黨紀。

市發改委:規範幹部選拔任用,糾治“四風”問題

針對“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的問題,在機構改革後嚴把推薦、考察、公示、監督“四個關口”,強化監督管理,從源頭規範選人用人。多次聘請市人事檔案專家對人事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已完成幹部人事檔案改版暨專項審核迎檢等相關工作。優先安排幹部中未參加過培訓的進行調訓,今年以來按市委組織部下達的計劃,已組織3名幹部參加調訓。在編制崗位管理方面,對1人超編問題經請示待本次機構改革後再行調整;對委內工作人員借用問題,制定出臺了相關辦法,3名同志結束借用,另外19名同志按要求嚴格完善了借用手續。

嚴把各類獎金、津補貼的開支,杜絕違規發放,已將違規發放爭先創優獎退回特設賬戶。對於個別領導幹部婚喪喜慶收受非親屬人員紅包禮金問題,已整改到位。收繳違規資金1.92萬元,清退違規資金6.332萬元。

市水務局:完善規範財經制度,排查項目資金和安全隱患

針對“財經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從去年底至今年4月,對局財務內控制度進行全方位修訂,對預決算管理、收費管理、經費支出管理等進行明確規定,嚴格報銷程序。同時,局黨組要求所有財務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按照機關標準各自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加強監督審查,由計劃財務科牽頭,組建了局財務內審工作組,強化對二級機構的財務監督管理,對二級單位不規範接待費用、發票不規範、附件填寫不全等問題按規定進行了督辦整改。

針對“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被整合,存在重大隱患”的問題,一是督促資金項目安排到位,下發了《關於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中關於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被整合問題整改的通知》,要求炎陵縣和茶陵縣2017年度下達了資金未組織實施的35座水庫項目要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除險加固任務,並上報整改計劃,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目前,茶陵縣和炎陵縣分別上報了整改計劃。二是加強水庫安全管理。轉發了上級部門有關《意見》,要求各縣市區對照水庫大壩重大安全隱患清單,全面落實隱患整改責任,逐座落實隱患整改措施。今年各縣市區均在各級報刊、水利部門或政府門戶網站上對轄區內小型水庫大壩的安全責任人名單進行了公示,進一步明確了水庫安全運行管理責任,提高了安全運行管理意識。

市林業局:清退違規資金76.61萬元

對反饋意見中“暴露出來的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執行制度不嚴及工作失誤”等問題由局黨組進行組織處理21人次,其中責成書面檢查2人次,開展提醒談話3人次,嚴肅批評教育16人次,督促退回不規範發放的生育津貼、加班補貼和勞務費共計76.61萬元,個人承擔不規範接待費用0.29萬元,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森林公安局已從今年1月起暫停按原文件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市衛計委:加大督查落實健康扶貧政策力度和持續糾正“四風”

針對“健康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進一步加強與人社、民政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及時協商推進工作;對各縣市開展健康扶貧工作進行專題調研,針對問題分析政策落實的不足,研究建立健康扶貧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健康扶貧進展情況監測,對報銷政策不到位的縣市進行通報、督促補足,當前貧困患者報銷比例達92%以上;針對民政救助執行不到位、不及時的問題,採取“一站式”報銷模式,人社、民政、衛生等部門的報銷減免政策可在一個窗口實現辦理。

圍繞“對所聯繫單位督促、指導抓好反腐倡廉建設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夠”等問題,在全系統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清理廢除獨用衛生間19間,清理超用面積791平方米。加強紀律作風督查,要求非領導職務幹部未經批准須全部在崗在位,目前全系統10餘名“改非”領導幹部認真履職。開展 “治陋習、樹新風”等系列檢查活動,已清退相關醫院不合理開支和違規發放的津補貼。

市國土局:強化機構編制紀律和加強財務管理

針對“機構編制紀律執行不到位”問題,局黨組對局系統存在的混崗問題非常重視,結合“三超兩亂”專項治理工作,多次研究。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經過幾次幹部調整和編制迴歸,目前4名在行政編制崗位任副科實職的事業編制幹部和1名在參公事業編制崗位任副科實職的事業編制幹部因任職不規範,已經免去職務,安排到編制對等的單位工作;5名在行政編制崗位任副科實職的參公事業編制幹部已經調整到編制對等的單位任職。對於非領導幹部的任免,經請示市委組織部,凡是“三超兩亂”專項治理工作前任職的,可在今後的幹部調整中逐步進行消化,經查核,局18名副科級非領導幹部(含10名事業編制在行政編制崗位任職,2名參公事業編制在事業編制崗位任職和6名參公事業編制在局機關任職)均是2012年9月之前任命的,局黨組將在今後的幹部調整過程中逐一進行規範。同時,建立健全專門制度,出臺《幹部借調、跟班學習工作管理辦法》,加強借調、跟班學習幹部的管理,結合隊伍建設和工作實際,全面清理解決人員混崗問題。

針對“接待費用仍進行包乾使用”問題,從今年起,取消局領導、科室接待費用包乾;根據相關法規政策,修改完善局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報銷程序,規範公務接待行為,杜絕不用公務員卡結算的現象,3月底前已完成局財務管理制度修訂。

市民政局:加強扶貧工作監管

針對“扶貧對象審核不嚴”的問題,去年10月,結合省民政廳反饋的疑似死亡人員享受救助名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清理核查,更新有誤身份信息1712條,清理已死亡人員信息5670條,並將完善後的數據錄入紀委“互聯網+監督”平臺,集中治理“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進一步提升低保規範管理水平。

市農委:馳而不息糾“四風”

圍繞按級別報銷普惠性差旅費未完全執行到位問題,嚴格差旅費及報銷管理,完善出臺相關實施細則,伙食補助費報銷從嚴管理,改過去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級別報銷伙食補助費為據實報銷伙食補助費。差旅費要求出差回來後10天內報銷,改過去無理由的跨月份報銷為一事一報,杜絕差旅費所附憑證與審批日期、路線不符的漏洞。

針對公務接待存在超標準、超範圍接待的問題,嚴格執行接待標準,並實行公務卡結算,同城來客不予接待。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發現公務接待超標問題18起,涉及違規人員37人,清退超標準費用0.56萬元。同時,堅決禁止下鄉指導工作接受下級單位、服務對象的宴請和土特產行為,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追究責任。

市教育局:治理各類獎助學金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

針對“個別高職院校中職部違規收取五年制高職專科中職階段免學費學生的學費、違規截留符合免費學生學費,民辦中職學校違規對免費學生學費先收後返等問題,市教育局未及時發現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問題,市教育局召開專題會議,成立工作組,約談英泰學校校長,下發整改通知。召集株洲英泰軟件工程技術學校、株洲鐵路機電職業技術學校、株洲市鐵航藝術職業學校、株洲市唯上商務旅遊職業學校4所民辦中職學校校長集體約談,資助辦、職成科、民辦科負責人提出落實學生資助工作具體要求和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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