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去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轮巡察对炎陵县霞阳镇、茶陵县云阳街道、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和市教育局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日前,各巡察组向被巡察的10个党组织反馈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5个方面的162项330个问题,提出了50条整改意见建议。近日,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上报了问题整改报告。

炎陵县霞阳镇:强化反腐败斗争和查处“四风”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移交信访件5件,办结5件,组织处理5人,收缴违规资金4.7万元,清退违规资金7.29万元。

今年以来开展作风督查6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7人,通报批评7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

围绕“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使用公车”5个方面,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修订《霞阳镇内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公车使用,实行了“一卡一车”等。

茶陵县云阳街道:加强监督责任落实

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移交信访件11件,办结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收缴违规资金0.22万元,清退违规资金4.76万元。

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是推进纪工委规范化建设,强化阵地建设,设立了纪工委办公室和谈话室,购置配齐了办公硬件设备;强化队伍建设,在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的基础上,配备了1名纪工委副书记和3名纪工委委员,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专人抓;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街道纪工委工作制度、工作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理事。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传导了压力,落实了责任。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

市发改委: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纠治“四风”问题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在机构改革后严把推荐、考察、公示、监督“四个关口”,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规范选人用人。多次聘请市人事档案专家对人事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改版暨专项审核迎检等相关工作。优先安排干部中未参加过培训的进行调训,今年以来按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已组织3名干部参加调训。在编制岗位管理方面,对1人超编问题经请示待本次机构改革后再行调整;对委内工作人员借用问题,制定出台了相关办法,3名同志结束借用,另外19名同志按要求严格完善了借用手续。

严把各类奖金、津补贴的开支,杜绝违规发放,已将违规发放争先创优奖退回特设账户。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收受非亲属人员红包礼金问题,已整改到位。收缴违规资金1.92万元,清退违规资金6.332万元。

市水务局:完善规范财经制度,排查项目资金和安全隐患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从去年底至今年4月,对局财务内控制度进行全方位修订,对预决算管理、收费管理、经费支出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报销程序。同时,局党组要求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按照机关标准各自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审查,由计划财务科牵头,组建了局财务内审工作组,强化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对二级单位不规范接待费用、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全等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督办整改。

针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被整合,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一是督促资金项目安排到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被整合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炎陵县和茶陵县2017年度下达了资金未组织实施的35座水库项目要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并上报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目前,茶陵县和炎陵县分别上报了整改计划。二是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转发了上级部门有关《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水库大坝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全面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逐座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今年各县市区均在各级报刊、水利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责任人名单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责任,提高了安全运行管理意识。

市林业局:清退违规资金76.61万元

对反馈意见中“暴露出来的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善、执行制度不严及工作失误”等问题由局党组进行组织处理21人次,其中责成书面检查2人次,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严肃批评教育16人次,督促退回不规范发放的生育津贴、加班补贴和劳务费共计76.61万元,个人承担不规范接待费用0.29万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森林公安局已从今年1月起暂停按原文件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市卫计委:加大督查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力度和持续纠正“四风”

针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商推进工作;对各县市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针对问题分析政策落实的不足,研究建立健康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健康扶贫进展情况监测,对报销政策不到位的县市进行通报、督促补足,当前贫困患者报销比例达92%以上;针对民政救助执行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采取“一站式”报销模式,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报销减免政策可在一个窗口实现办理。

围绕“对所联系单位督促、指导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够”等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废除独用卫生间19间,清理超用面积791平方米。加强纪律作风督查,要求非领导职务干部未经批准须全部在岗在位,目前全系统10余名“改非”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开展 “治陋习、树新风”等系列检查活动,已清退相关医院不合理开支和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市国土局: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和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机构编制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对局系统存在的混岗问题非常重视,结合“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多次研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经过几次干部调整和编制回归,目前4名在行政编制岗位任副科实职的事业编制干部和1名在参公事业编制岗位任副科实职的事业编制干部因任职不规范,已经免去职务,安排到编制对等的单位工作;5名在行政编制岗位任副科实职的参公事业编制干部已经调整到编制对等的单位任职。对于非领导干部的任免,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凡是“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前任职的,可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逐步进行消化,经查核,局18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含10名事业编制在行政编制岗位任职,2名参公事业编制在事业编制岗位任职和6名参公事业编制在局机关任职)均是2012年9月之前任命的,局党组将在今后的干部调整过程中逐一进行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专门制度,出台《干部借调、跟班学习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借调、跟班学习干部的管理,结合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全面清理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针对“接待费用仍进行包干使用”问题,从今年起,取消局领导、科室接待费用包干;根据相关法规政策,修改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程序,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杜绝不用公务员卡结算的现象,3月底前已完成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市民政局:加强扶贫工作监管

针对“扶贫对象审核不严”的问题,去年10月,结合省民政厅反馈的疑似死亡人员享受救助名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核查,更新有误身份信息1712条,清理已死亡人员信息5670条,并将完善后的数据录入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市农委:驰而不息纠“四风”

围绕按级别报销普惠性差旅费未完全执行到位问题,严格差旅费及报销管理,完善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伙食补助费报销从严管理,改过去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级别报销伙食补助费为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差旅费要求出差回来后10天内报销,改过去无理由的跨月份报销为一事一报,杜绝差旅费所附凭证与审批日期、路线不符的漏洞。

针对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问题,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并实行公务卡结算,同城来客不予接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公务接待超标问题18起,涉及违规人员37人,清退超标准费用0.56万元。同时,坚决禁止下乡指导工作接受下级单位、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土特产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市教育局:治理各类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个别高职院校中职部违规收取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阶段免学费学生的学费、违规截留符合免费学生学费,民办中职学校违规对免费学生学费先收后返等问题,市教育局未及时发现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问题,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组,约谈英泰学校校长,下发整改通知。召集株洲英泰软件工程技术学校、株洲铁路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株洲市铁航艺术职业学校、株洲市唯上商务旅游职业学校4所民办中职学校校长集体约谈,资助办、职成科、民办科负责人提出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和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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