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國家海洋督察結果陸續公開

(記者 張 晏)7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海洋督察組向廣東省政府反饋例行督察和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近期,督察組還將陸續向天津、山東、上海、浙江等省(市)政府進行反饋。第二批國家海洋督察相關督察意見書,也將同步向社會公開。

針對當前圍填海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問題,第二批國家海洋督察組於2017年下半年分別進駐浙江、廣東、天津、上海、山東五省(市),開展以圍填海專項督察為重點的海洋督察。督察黨的十八大以來地方政府貫徹落實國家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資源環境問題、落實主體責任等情況,督促地方政府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通過查擺解決海洋資源環境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要求被督察對象要落實督察組提出的督察整改要求,於督察情況反饋後30個工作日內製定完成整改方案,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根據需要,自然資源部將對重要督察整改情況組織“回頭看”。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落實整改要求的,自然資源部可以依法採取實施區域限批、扣減圍填海計劃指標等措施予以處置。被督察對象整改落實情況通過中央或當地省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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