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打官司簽了合同,律師不包贏的現象?

肖文彬:廣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中國詐騙犯罪大要案辯護律師暨廣強律師事務所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專注於詐騙類犯罪辯護十餘年

怎麼看待打官司簽了合同,律師不包贏的現象?

其實律師就像醫生,明白了這個道理,就豁然開朗了。

當一個病人屬於癌症末期,任由那個醫生醫術再高明,醫德再高尚,恐怕也是無能為力的了;同樣的道理,在一個刑事犯罪案件中,如果公安機關依法偵查,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那麼那個律師水平再高、職業道德再好,罪名恐怕也是成立的。

一個刑事案件之所以能贏,那是因為這個案件有贏的基因,換一句話也就是說,一個能贏的案件,就算不委託律師,如果主審法官是一個有良知、有水平、辦案細心的人,本來就應無罪釋放當事人,律師只不過是一個法官的助手,只是幫法官指出來案件有什麼問題,或者問題在那裡而已。

在2015年的時候,我們團隊曾經接受過一個當事人涉嫌運輸毒品罪的諮詢,運輸的是冰毒,達到80多公斤,純度達到60%多,由於是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團隊還免費到法院將卷宗複製出去,召集所有的團隊成員進行研究,最後發現該案的當事人屬於主犯,並且沒有任何從輕處罰情節或者說我們團隊看不出當事人有任何從輕處罰情節,這樣的一個案件,當事人能夠保命就是莫大的成功了,但當事人家屬卻要求我們團隊承諾一定要無罪釋放,對於這種當事人家屬的案件不是我們團隊的業務範圍之內。

後來,該當事人委託了另外一個很出名的大律師為其辯護,在大律師的辯護之下,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了。

判了死刑立即執行之後,這個當事人的家屬又來找我們團隊,雖然我們團隊是專做毒品犯罪辯護的,但是實在是不好意思,我們團隊確實沒有起死回生的能力。

不可否認,部分當事人家屬是以結果論英雄,案件結果能達到預期的,就是英雄;案件結果不能達到預期的,就算律師再努力,再盡責,也只能是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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