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内座椅全被换成长条铁凳 “黑校车”超员250%,司机被刑拘!

6月28日早晨,张家口市宣化大队民警在洋河南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内人头攒动,交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面包车变身“黑校车”超员250%被查获

打开车门,交警发现车内密密麻麻的坐满了小学生,车内原有座椅变成了四条长条的铁凳子。

面包车内座椅全被换成长条铁凳 “黑校车”超员250%,司机被刑拘!

随后,交警让小朋友们先下车,经过清点,这辆核载6人的面包车实载21人,属于严重超载。

面包车内座椅全被换成长条铁凳 “黑校车”超员250%,司机被刑拘!

为不耽误学生正常上课,交警分批将学生转运到学校,然后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黑校车”超员100%以上被查

无独有偶,7月6日早上,张家口市宣化交警大队民警在赵川镇乡村路段巡逻时,也查获了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

面包车内座椅全被换成长条铁凳 “黑校车”超员250%,司机被刑拘!

经查,这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实载17人,随后,交警分批把学生送到学校后,并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这两辆面包车分别收取每人每月120元和100元车费,负责每天接送小学生上下学。驾驶员为多收钱,私自将座椅更换。两辆车均严重超载,且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校车营运资格,属于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

目前,两名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5日,衡水市阜城县交警大队民警也查获了一辆超员100%涉嫌违法接送学生面包车。

7月4日,阜城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车灰色面包车涉嫌涉嫌违法接送幼儿园学生,该车常出现在迎宾大道和绕城公路,且存有超员行为。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迅速开展了实地摸排、走访、搜集相关线索,确定了幼儿园具体位置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主要行驶时间和路线,并于7月5日18时许,成功将该车查获。民警发现该车内密密麻麻拥挤着16个人,其中15个为幼儿园学生,而该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16人,超员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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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核查,该车未在交警部门办理校车标牌备案手续,驾驶人张某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在铁证面前,张某对于驾驶车牌号为冀TB0***的小型面包车从事非法校车服务且超员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遂依法将该车予以暂扣,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与此同时,民警将该车拉载的幼儿逐一安全送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并告知家长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性。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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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校车易引发交通事故

校车安全不容忽视

校车安全问题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载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而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希望学校和家长都能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

“黑校车”随意拉载学生,事故频发↓

1、2018年5月22日上午8时42分,云南昭通市威信县罗布镇郭家村村组公路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云C****0的长安牌微型面包车发生单方侧翻,造成10人受伤(2人伤势较重),2人死亡。经初步调查核实,该车辆核载8人,实载14人,其中驾驶员一名、小学生13名。

2、2018年3月21日下午4时30分许,驾驶人申某驾驶冀EL***8/冀E***6挂号牌重型半挂货车沿61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后村镇杏坊村路口时,与潘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鲁LR***6号牌面包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面包车内1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1名为儿童。经查,该面包车系“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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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格的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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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成为合格的校车驾驶员?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每个年幼的孩子,

都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

“幸运”不是一直存在,

“追悔莫及”却可能随时发生。

希望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驾驶“黑校车”、“超载车”。

同时,

家长、学校也应擦亮眼睛,

注意核查车辆的营运资质,

拒绝让孩子乘坐“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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