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5月3日,泰興市水務局與長航公安、泰州海事、泰興水警大隊聯合,採用電子監控、人員蹲守、快速出擊等措施分別抓獲非法採砂船、運砂船各2條。執法人員在固定相關證據後,依法予以扣押。對非法開採的江砂和採砂機具進行沒收、拆除,並處10萬元至18萬元不等的罰款。
為確保該類行政處罰案件執行到位,切實改變以往處置非法採砂機具不到位的現象,6月20日下午,在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泰興市水務局公開對非法開採的採砂機具進行現場拆除處置。
高新區法院副院長陳益群受邀現場指導監督
工作人員正在對非法採砂機具進行拆除作業
泰興市水務局副局長李紅星表示,通過法院的行政司法監督,促進了該局該類行政處罰行為更加及時、更加精準、更加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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