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院2件案件入选2017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十大典型案例

4月25日,湖南高院发布2017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株洲法院审理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诉醴陵瑾弘窑艺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告人刘定龙侵犯著作权罪案双双入选。

  攸县法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刘定龙侵犯著作权罪案,没收违法所得100余万元,并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制裁,既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重要措施。本案的处理是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株洲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理“三合一”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满足权利人的正当保护需求,最大限度的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株洲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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