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獵場》學管理:辦公室戀情到底要不要?

看《獵場》學管理:辦公室戀情到底要不要?

文|王一名

胡歌主演的職場大戲《獵場》正在熱映,作為一部以獵頭公司為載體的職場戲,由於感情線太豐富,也被戲稱為《獵情》、《情場》。

而主角鄭秋冬的三場戀情,除去與第一個出場的羅伊人是大學談的戀愛之外,與第二位的熊青春,第三位的賈衣玫都屬於辦公室戀情。尤其與賈衣玫,是在自己宣佈辦公室不能談戀愛的前提下,發展出來的,作為老闆的自己率先破了規矩。

那好,作為職場的一種常見現象,辦公室戀情到底要不要禁止呢?

作為老闆的鄭秋冬,一開始嚴禁辦公室戀情是對的?還是後來大膽相愛打破禁令是對的?

相信很多公司,很多HR都會遇到這個問題。

很多公司也有明文規定,禁止辦公室戀情。

一條制度要不要制定,第一個是要考慮利害關係——如果違反了這條制度,會給公司帶來什麼樣的壞處?如果遵守了會帶來什麼樣的好處?

看《獵場》學管理:辦公室戀情到底要不要?

大多企業禁止辦公室戀情的目的,無外乎以下3條:

第一、辦公室談戀愛會降低工作效率。

想想啊,一般上班一邊眉來眼去的,心頭小鹿亂撞的,怎麼有心情好好工作呢?

但這一條理由未必完全正確,還有一種可能是由於辦公室戀情,反而會刺激戀愛中的員工努力表現,以贏得另一半對自己的欣賞。

第二條,辦公室戀情會破壞公司保密制度。

比如很多公司的工資是保密的,部門與部門、崗位與崗位之間不同。本來每個人只知道自己的工資,一旦談戀愛,至少會知道兩個部門的。很多保密制度就無法貫徹。

第三條,也是很多公司最擔心的,辦公室戀情會結成利益團體。本來一項工作需要各個崗位、部門協作完成,相互之間會有一個制約。一旦有戀情發生,兩個人攜手就可能讓這種制約失效。

比如劉強東上大學期間創業開飯店,就是由於收銀的小姑娘跟大廚談戀愛了,合起夥兒來貪錢,把飯店給搞垮了。

這三條原因,是大部分公司禁止辦公室戀情的原因。

但上面說了,一條制度要不要制定,第一個是要考慮利害關係,第二要考慮這種制度能不能落實?不能落實的制度,最後就是形同虛設。

看《獵場》學管理:辦公室戀情到底要不要?

這麼多公司禁止辦公室戀情,那辦公室戀情到底能不能禁止呢?

我看難。

理由同樣有三:

第一,職場是青春荷爾蒙釋放最強烈的地方,感情一來,誰能擋得住?每個人一天24小時,除去睡覺8小時,大部分時間是在公司度過的。男男女女,每天耳鬢廝磨的,只要郎才女貌,日久生情幾乎是必然的事。

鄭秋冬作為老闆,明明是自己要求的禁止辦公室戀情,為什麼還以身試法?沒辦法,乾柴烈火,秋幹氣燥,一個火星子就會形成燎原之勢,擋不住。

為什麼很多老闆都娶了自己的女秘書?星星之火,可以燎老闆啊!

第二,對於現代職場來說,不在辦公室談戀愛,想找個對象還真難。

你說去哪兒談吧?

自由戀愛?每天家和公司兩點一線,哪有機會接觸別人?

通過人介紹?第一很多人抗拒這個,覺得什麼社會了,還讓人介紹啊?第二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線城市,人與人之間關係很簡單,也沒有七大姑八大姨在身邊,想讓人介紹還真難。

找網友?用陌陌?現在科技到是越來越發達了,但是那玩意可靠嗎?網的對面,誰知道是個人還是條狗?馬化騰當年為了拉攏客戶用QQ,把自己的頭像改成美女跟人聊天。你要是碰到這樣麼一個“意中人”,該有多浪費感情?

第三個、即使人家談戀愛了,你怎麼界定?暗送秋波算戀愛?拉手算戀愛?親吻算戀愛?同居算戀愛?現在好像不戀愛這些都可以發生了。

現在租房這麼貴,同事合租也不算個事吧?

住在一起,門一關,你知道人家是在談戀愛還是在談工作?

你說人家戀愛了,人家就不承認怎麼辦?

所以啊,管不了的事,也就別管了。學學大禹治水,封堵不如疏導。

有些單位做的挺好——

可以戀愛,但別被我發現合夥兒損害公司利益,一旦發現,嚴懲不貸。

是否戀愛沒法判定,但是否結婚是可以判定的。戀愛可以在一起,一旦結婚,兩個人必須分開,不能在同一個部門,或同一個公司。

這樣也就差不多了。畢竟,愛情是可以讓人更珍惜所擁有的一切,而不是相反。

想想這麼多年,同事裡面戀愛並走到一起的,還真不少。

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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