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创新开展“四知五访”确保积案清仓见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绥宁县在总结十九大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特防期过后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县正科级实职以上领导班干部开展“四知五访”积案清零活动,目前正扎实有效推进。

绥宁县一直着力于信访积案的化解,今年十九大召开之前,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清理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但是由于个别乡镇、个别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对信访人信息了解不够全面,工作方法欠妥,还是出现21个信访人准备出县赴省进京上访的现象。十九大特防期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四知五访”总要求,及时开展积案清零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平稳定。

以全面掌握信访人基本信息为前提,包案领导必须做到“四知”。一是知基本情况。包案领导必须清楚信访人的姓名、姓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家庭住址、体貌特征、本人照片、所从事职业、受教育经历、工作单位、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婚姻状况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政治面貌、 年龄、工作单位等;知家庭经济状况,包括是否贫困户、主要收入来源、住房条件等。二是知主要诉求。包括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事件的具体情况;信访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损害的具体利益等;信访人产生诉求的背景及原因;知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是否涉嫌非法上访。

三是知政策边界。对信访人的诉求要仔细甄别,明确政策界限,群众诉求符合政策的解决到位,诉求不符合政策的解释到位。四是知处理路径。包括分清信访事件性质、明确管辖、直接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各有关单位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调查处理、复查、复核程序进行办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对行政“三级办理”后信访人仍不服并符合法院受理范围的,引导信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终审或检察院处理后仍不服的普遍性信访问题,告知信访人向人大机关请求监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链。

以全面实现信访人息诉罢访为总目标,十九大特防期后,提出了进行“五访”总要求。一是定期走访:包案领导干部坚持一月一走访,重点时段即时走访,即时了解信访人的基本现状和思想动态,并向其宣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积极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上遇到的一些困难,力争取得信任和理解。二是公示接访: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县级领导继续按《绥宁县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进行接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接访工作需要随喊随到;各乡镇、各单位每天必须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接访。

三是主动约访:领导干部对包案问题排出约访表,坚持一月一约访,主动与包案对象对接,提前与包案对象约好时间、地点进行约访,现场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四是及时劝访:了解到信访人有上访意向时,包案领导要及时与信访人沟通,打消上访念头,把信访人稳控在家里;对已经发生的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尤其是集体访、非正常上访事项,接到调度通知后,包案领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接访劝返处置工作,尽快将上访人员劝返带离,并牢牢稳控在属地,不滞留、不倒留。五是督查回访:对信访案件已办结而信访人仍恶意缠访、闹访的,包案领导实行定期回访,努力做好信访人停访息诉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总之,绥宁县在十九大之后开展“四知五访”信访积案清零活动后,广大领导干部以息访罢诉为总目标,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迅速,以饱满的姿态全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龙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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