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机关连续奋战,截止6月30日,已成功抓获涉嫌黑恶团伙犯罪的孔繁亮、谢占有、孔繁生、孔繁泰、马存良、马鹏飞等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前期侦查发现,该团伙在门源及周边地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保护伞”的包庇、纵容下,长期从事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高利借贷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正常秩序。因该案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为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提供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及“保护伞”的线索、证据。
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相关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
同时敦促该团伙涉案的其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为黑恶势力的滋长、蔓延、扩大提供支持、纵容、包庇并逃避法律惩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自下发通告起15日之内主动说明情况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视情从宽处理。对未能按时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
冷警官、崔警官
举报地址
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22号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联系电话
18146304138
18194536327
09718293575
举报邮箱
![关于提供孔繁亮涉嫌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附举报奖励办法)](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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