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迀该如何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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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现行的法律只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是必须要有房产证,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就没有房产证一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最多有宅基地证,但也有很多地方土管所未发放宅基地证。这也是历史原因造成,也是土地主管部门不作为造成的。当房屋拆迁的时候,拆迁方就会拿房屋是否有宅基地或者房产证说事,不给补偿或者少补偿,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呢?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跟大家探讨探讨。

实践中,当房屋拆迁情况出现时,拆迁方把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纳入到违建范畴之内,从而下达违建通知及违建拆除决定,补偿少的可怜或压根没有补偿。这种行政行为很明显是错误的、不合理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统称为违建是需要有根据、分析没有房产证的缘由。违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必须要办理房产证,因此,以房产证为由不给补偿或纳入违建显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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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此类房屋属于违建,耕地是不允许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规定:所谓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一般包括四种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因此,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律根本未规定,被拆迁人要掌握维权方向,维权要鉴定目标,通过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的帮助,显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维权需要技巧方式方法,拆穷拆富只是一念之间。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北京京尚拆迁律师:

农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补偿是国家依法应当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是不需要申请就可以获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规定,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因此,农村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没有申请补偿一说,补偿是国家应该给你的,也是你应该得到的合法财产。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会发布征收公告,然后被拆迁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要求先补偿、后搬迁。因此,一般不会出现申请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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