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今後能否有機會進入事業編制?

開懷一笑86551


社區工作者如果能進入事業編,我想現在。就不會出現那麼多不願意在社區做事情的人了。我是黑龍江省伊春的在我們的社區就有許多。從居民裡抽調上來的,為社區做工作的那些外僱人員。他們每個月拿的工資都是非常低的。而且乾的事也就是統計居民的戶數。居民的家庭狀況的。平時也沒有什麼事,都是在幹著一些幫助政府上的事。 這些社區工作者也大都是來自於,當地的貧困家庭的人員或者是在家無業的家庭婦女等。我認為他們是不會進入事業編的。但是為他們漲點兒工資,我覺得還是很有希望的。



伊春美食美客


社區居民委員會,是群眾性自助組織,不是政府組織,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群眾性組織,對社區事務和自身利益的自我管理,維護自身權益。政府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社區任職,社區不能有事業編制人員,保持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獨立性和群眾性,社區工作人員是服務社區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非財政供養人員,不能調任事業單位,必須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且沒有照顧政策。

社區居民委員會,按照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具有獨立性,政府部門不得隨意干擾社區民主管理的權益,可以給予社區幫助和指導,不能將政府工作人員派入社區工作,要保持社區的獨立性和自主權,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黨的組織,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社區業務工作,保持正確的方向。

所以,社區居民委員會,不是政府組織,更不是一級政府,是獨立運行的群眾性組織,不允許公職人員在社區內任職,不得改變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性質,不能把社區組織辦成政府的一級組織,不具有任何行政權力,更不會有國家公務員編制,當然也不會有事業單位編制和人員,一旦有國家工作人員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就不再是社區居民的自主組織,違反了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

很多人,包括社區工作人員,都不清楚自己的工作性質,因為街道和民政部門把大量的工作壓進了社區,讓社區工作人員工作量很大,幹了好多不屬於自身的工作,因為社區經費來源少,街道和民政給了資金幫助,拿了錢幹活就成為了慣例。這幾年政府也在社區工作上,給予了資金幫助,提高社區辦公環境,讓大家感覺社區好像是政府的下屬組織,其實這只是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的幫助,一種誤解。

綜上所述,社區就是居民自我管理的群眾性組織,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其社區工作人員就是服務社區的人員,由社區自己產生,自行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和工資待遇,是永遠不能調任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完全不是一個法律法規體系。







園林之友


社區工作者基本沒有機會進入事業編制。

1、性質不同。社區是自治機構,和村是一樣的,社區是民政部門備案註冊的,事業單位是政府機構編制部門成立的,兩者的來源不同。社區工作者是合同制,不是體制內人員,受《勞動合同法》管轄,而事業單位人員是由人事管理條例管理,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

2、社區人員構成不同。有一部分社區人員是從行政事業單位調動、提拔、調任而來的,這是社區成立時性質不明、管理不清造成的,這類人員,多半掛在同級民政或者鄉鎮、街道辦下面,屬於臨時安置措施。正是由於這些人的存在,使得大家對社區性質和工作人員的身份理解比較含糊,造成了一定誤解。再加上社區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多是為居民就業、醫療等勞動保障服務,與事業單位非常近似。還有一個原因是國家對村一級自治組織的負責人有各種各樣的安置政策,包括村“兩委”負責人工資待遇、養老保障等,以及大學生村官的項目人員安置,也讓人對社區工作抱有無限希望,其實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村一級組織在“三農”工作範疇之內,是國家重點扶持照顧的方向,社區不在其列。

3、事業單位改革趨勢。事業單位在2020年前分類改革完成,機構編制都要減下來,2018年事業編制減少20%,這個趨勢是不可逆的,事業單位人員分流難度很大,更不要說再增加負擔了。

社區工作者想要進入體制內,除考別無他法,考也有資格、年限規定。


真寧腔調


概率不大。我國事業單位正在改革過程🀄️,從改革的導向和目前的分類方案來看,未來把社區工作者納入事業編制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第一、事業編制人員總量已經偏大!目前我國有事業編制人員9600萬,其 🀄️在職6000萬,退休的有3000萬!總量太大,財政壓力就很大了,所以整體上減少失事業編制數量是大趨勢。但是減少現有人員哪有那麼容易,那麼怎麼可能隨便新增事業人員呢?

第三、社區工作整體來說,技術、科技含量不足,人員素質要求也不高。同時工作區域和範圍都很侷限。從工作性質來說,正好可以用於吸納不易就業的人群參加工作,或者居住在社區周邊的人就業,完全可以用政府購買服務或者委託第三方企業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工作職能!沒有必要把社區工作人員變成事業編制。


博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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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興18


有機會,唯一的機會就是在你符合事業單位招錄條件的情況下,通過事業單位用人考試獲取事業編制。

如果想通過其他途徑獲取事業編制,幾乎是微乎其微。

在我國,社區服務工作起步較晚,目前還處於探索發展階段,並不像西方發達國家,他們起步較早,形成了一整套完整體系,成為了一種正式職業。而我們的社區工作,僅是輔助基層組織的一種帶有公益性的工作。其人員構成,大多為社工機構。政府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然後由社工團體進駐社區為其提供輔助性服務。

這種由政府購買的社會服務,資金由政府單位承擔。人員由社工機構招聘,簽訂的勞務合同也都是個人與社工組織簽訂,然後各類保險和養老金的繳納,也是由所簽訂的社工團體承擔。所以這部分人員雖然在社區工作,但並不屬於社區或者居委會及街道辦事處正式職工,而是屬於社工團體單位員工。就像是公司和政府單位一樣,他們屬於公司員工,不是政府職員。所以要想取得事業編制,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在符合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條件下,通過公開招考,然後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諸多程序後,才能獲得事業編制。

同時,隨著我國在社區服務方面的發展,也逐漸由先前的粗放式服務逐漸轉變為精細化、精準化服務。據瞭解,最初起步階段,很多社工團體所招聘的人員文化層次較低,並且所學專業也不是社工方面的。他們為社區提供的服務能力也有限,往往所付出的努力並不能得到社區居民的認可。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社會轉型以及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加大。社區服務業也取得了突飛猛進般發展,各類社工組織猶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人員構成文化素質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一些社工組織幾乎都是清一色的大學生,並且所學的還是社工專業。他們不僅專業知識豐富,而且大多還考取了社工專業證書。通過一兩年的社會實踐,很快就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社區工作者。

這類社區工作者,不僅有紮實的理論基礎,而且還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更好地為社區居民群眾提供服務。但他們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問題,首先是待遇較低,因為社工帶有公益性,政府在購買服務的時候,出價相對較低,他們的補助更是很少。再次就是,他們的身份只是屬於社工機構的員工,都是合同工,而非基層幹部。這就導致了一部分人員,在工作多年後,待遇沒提升,身份仍是合同工,很多人會選擇辭職不幹。

不過,有部分大學生畢業後,通過一兩年實踐。遇到招考公務員時機,會選擇考取公務員。這樣不僅解決了自身編制問題,事業上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


李明德


社區工作者想要直接轉事業編基本不太可能。

第一、政策不允許。現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逢進必考,想不通過考試入編,根本不可能實現。除非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但這種方式普遍要求比較高,要麼有高學歷,比如碩士博士,要麼有高職稱,起碼中級以上職稱。在社區工作的人能夠滿足這樣條件的,基本沒有。

第二、形勢不允許。到2020年,事業單位要基本完成分類改革,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大體可以保持現狀不變,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的,在進行必要的人員分流後,能夠轉為企業的,都要推向市場,以減少機構編制,壓縮行政事業單位成本。這是大趨勢,國家的目的是控編和縮編。在這種形勢下,社區工作人員根本沒有轉事業編的機會。社區工作人員本來就是很大的一個群體,如果轉為事業編,意味著國家又要增加很大一筆的財政負擔,與當下的改革形勢背道而馳,顯然不太可能。

所以,社區工作者要想進入事業編,還是老老實實去考試吧。如果考試實力夠硬,別說事業編,就是公務員都可能。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不要過分看重事業編制這個東西,作為社區工作者要有對社區工作的正確認識,年輕人可以通過社區工作,瞭解最基層的社會情況,積累工作經驗,進而決定自己未來的方向,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也可以選擇繼續留在社會組織工作。中國的社工以後肯定會改革,因為社工承擔了大量本不應由社工承擔的工作,導致很多社工的角色定位產生了偏差。社會工作應該更多涉及政府行政職能之外的領域,而非目前的‘’基層之基層‘’,如果是這樣到底哪一級才是基層政府?社工不要妄自菲薄,社會工作是一項很鍛鍊人的工作,社工都應該有這樣的理想,政府的迴歸政府,社會的還給社會,兩者相輔相成,共贏共利。


zhuchenjie77


筆者認為社區工作者轉為事業編的可能性不大,但還是有機會成為事業編制的。

社區工作者應該是指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他們是社區居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居民委員會也是社區居民自治性組織,與政府是無關的,而且嚴禁政府工作人員介入社區事務,並且禁止其干擾社區民主選舉等活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是不可能轉為事業編的。



但是現在有很多地方已經開始在公務員、事業編招聘當中,專門定向招聘社區黨支部書記與主任,為一些又能力的優秀社區工作者提供了進入國家公職人員隊伍的機會。目前,大部分還是隻針對書記與主任選拔,相信會在不久之後,將單位擴大到社區工作者,為廣大社區工作者轉為公職人員疏通渠道。



即使不能轉為事業編,現在社區工作者也已經開始受到重視。如今,很多地方已經開始為社區工作者發放工資、購買養老保險等,對社區工作者的福利待遇進行有效保障。雖說當下的福利待遇還不是很好,但是隨著社區的發展,肯定還會為社區工作者提供更優質、更完善地工資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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