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职工不签字该怎么办?

砖家说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有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单位因为某种原因要解雇职工,但是该员工拒不配合,不签字,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公司符合法律规定中解除员工的相关要求,就是可以的,即使员工不签字也是没有用处的。

因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须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签字同意,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是员工属于以上法律中的相关要求范围之内,公司是有权利选择辞掉员工的,而且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是员工拒绝在解雇合同书上签字,也是有法律意义的,除此之外,如果员工没有上述情况,而公司选择强制解雇员工的话,员工是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寻求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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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送达,解除即成立。如果职工不同意解除或不服或解除违法,职工签字未注明不同意解除,到了法院层面,职工很可能拿不到任何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解除理由不成立则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便解除理由成立,但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先通知工会或起诉前未补正,或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仍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仍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慎重!alsjs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996年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lsjs

1995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直接送达时职工拿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不签字,可以采取录像形式证明已送达;如直接送达被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单上写明内容。在快递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快递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需要保留已送达或被拒收的证据。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以作为证据。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al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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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知识你都得知道啊!!!

没有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效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任何一方没签字,合同都不能生效。

若是在合同到期时员工没有提出辞职,企业自行拟定了新合同,默认职工续约?

即便是职工想要续签,也是在原有合同到期,合同权利义务即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选择对方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个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如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如果企业没有经过员工的允许就擅自拟定了劳动合同,明显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单方行为,不能构成合意,所以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另外——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并不是劳动合同一到期,员工的工作恰巧此时完成了,大多情况下,工作内容没办法和劳动合同同时结束。

比如,员工的劳动合同正是在他出差期间到期,此时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出于对工作的负责,他才没有申请辞职想先把工作办完再提,类似这种情况并并不影响合同到期即终止,所以,不能作为续签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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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不签字,说明双方就解除合同不能达成一致。职工具有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时,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职工本人签字。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意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29方寸世界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职工不签字该怎么办?

职工不签字当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具备法律效益,并不只是约束单方,而是对双方进行约束,职工不签字就不算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员工补偿,一般是n+1倍工资,其实说白了,钱给够了,职工不会不签字的。


天笑讲职场


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要求员工签字。如果不签字,程序比较复杂。程序如下:

1、单位要有经过合法程序的规章制度,一般要有经过职代会或员工大会通过的《员工奖惩条例》,并保证告知过员工,有员工签字痕迹。

2、解除员工的事实,如考勤等要经得起推敲;解除程序必须合法,经过工会和经理办公会通过。

3、解除员工合同的文件要通知本人或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

4、如果本人不签收,最好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5、挂号信等无人查收被返回后,再由地市级以上报纸登报一个月。

6、拿以上证据,证明组织已履行了全部告知义务,到政府劳动合同主管机关备案,为解除劳动合同书盖章。一般政府主管机关会认可。

这是工作经验,目前国家这方面法律还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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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只需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送达,解除即成立。不需要员工必须签字。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一定是合法,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到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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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解除员工合同需要员工签字,并且开具解除劳动合书,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书,给员工造成不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负赔偿法律责任,对于员工而言,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用书面材料签字,这样就完成了法定解除程序,对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员工被迫解除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辞职单上写明依据什么辞职,比如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并要求用人单位签字,用人单位拒绝签字的,员工可写好辞职单用邮政快递方式寄出,辞职单一式两份,解除合同书字样打好虚线,一分为二,一份寄用人单位,另一份员工留存,快递书封面应写明,解除劳动合同书,辞职单上必须写清因何原因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那项条款,邮寄出的辞职单应索要快递回执,这样员工仲裁时才能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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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拒绝签字,怎么办?

公司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还有“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是公司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时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送达,可能被认为违法解除,属于程序违法。而且,不送达会影响员工领取失业金。

送达的方式可以是本人当面签收,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本人是否签收,不影响公司的送达行为,只要证明公司履行的送达义务就行,一般由员工当面签收更为稳妥。如果员工不签收,可以邮寄送达,这里就要求员工在入职时,写一个他的送达地址,并标明,如果地址变更应该及时通知公司,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员工说你邮寄的地址与他无关,不认为公司已经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都不能送达到本人时,公司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即登报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

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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