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說」冤枉

除了他自己,沒有一個人可憐他被冤枉了。可越是這樣,他越覺得自己冤枉,實在冤枉!

其實也算不上有多冤枉。如果擱在十幾年前,他必定要被冤枉的,因為他完全符合被冤枉的條件。那時公安部門還有收審制度,像他這種情況,負責批案的領導連想都不需要想就會把字給簽了把案給批了。然後他會被扔進看守所,直等案件真相水落石出。而事實上,很多案件的真相永遠是個謎,永無水落石出的時候。不是有報道說曾經一個倒黴鬼被收容審查了九年嗎?那麼說,他必定會滿腹哀怨地呆在牢房裡,想著燒雞,喝著糊糊,隔著那一尺見方卻壁壘森嚴的小窗戶數星星,盼日出,看日落,垂頭喪氣,長吁短嘆,可憐巴巴。所以,他真應該為自己現在還是個自由身而慶幸,慶幸自己長在紅旗下,又生在好時代。

以他自己敘述,案子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他老婆是外地人,那幾天回孃家省親。有天晚上,他耐不住寂寞,出去偷腥,在歌廳找了個女人,想帶回家過夜。他是第一次,壯著膽子,沒有經驗。在路上,女人讓她把錢先付了,他正猶豫,怕上當受騙。女人脾氣很大,果斷拔掉他的車鑰匙下了車。他有點後悔,下車去拉女人。拉扯之際,一輛汽車疾弛而來,把女人給撞飛了,嗖地一下,像一則神話,一個傳說,而且車都沒剎一下又疾弛而去。不要說車牌號,連車身顏色都沒瞧清楚。這麼大一個人,還風塵女子呢,還見過世面呢,一點都不經撞,轉眼就沒氣了。他從震驚,到恍惚,到害怕,到後悔,到氣憤,再到害怕,整整愣怔了十幾分鍾,才想起報案。報案時,耍了個小聰明,攔住一輛過路車,謊稱自己未帶手機,借用人家的電話撥了110,說某某地發生一輛交通事故,死了一個人,不知怎麼回事,並強調自己是個過路人,然後慌忙把電話扣掉扔給機主,自己駕車逃走了。

要說他小聰明還真是有點小聰明,為了這個蓄謀已久的地下行動,那天晚上,他用兩張“百年好合”的喜帖前後遮了車牌照,剛參加完婚禮似的,免得熟人認出他的車,暴露了行蹤。為了找他,警察用了整整一週時間。可憐那個借給他手機的人,當時的情況怎麼也解釋不清:就有這麼湊巧的事?你湊巧路過那裡?那人湊巧沒帶手機?車牌照湊巧被貼了?差點被當作他的同盟,看來好事真不能隨便做。而且,害得警察查遍了前後幾天結婚的人,攪了多少對新婚夫婦的美夢,真是罪過。

在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中,無論他內心經歷了怎樣的變化,但有一樁念頭始終徘徊在他腦海裡,這種始終,就像赤道的炎熱,北極的寒冷,科索沃的戰爭,索馬里的飢餓,須臾沒有離開。那就是,怎樣瞞過妻子。就是這個念頭,讓他在報案後逃之夭夭。但人家警察還真不是吃素的,一天晚上,在始終沒有消除的忐忑中,在妻子驚訝和不解的目光中,他被拘走了。

雖說人命關天,對他來說,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第一,他沒殺人,真沒殺人;第二,他不是事故元兇,真不是事故元兇。而且,他也算不得見死不救,那女人登時就沒氣了,何況不管怎麼說他還報了警,哪怕用的是別人的電話。但這個案子就蹊蹺在,現場怎麼都不像個交通事故現場,而像個殺人拋屍現場,警察這麼說的。任他指天劃地,信誓旦旦,唾沫飛濺,咬牙切齒都無濟於事。關鍵是人家警察說了算,人家法醫說了算,人家勘驗現場的技術人員說了算。所以,他暫時要背一個黑鍋,殺人拋屍的黑鍋。說是暫時,有的暫時卻遙遙無期,沒一點出頭之日的跡象,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春江水暖鴨先知。

還好,他遇到了一幫還算通情達理的警察,他只是在名義上背了一個莫須有的黑鍋,人家並沒有把他怎樣。在好說歹勸厲喝嚴訊一番之後,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把他先給放了。放的形式是,取保候審,隨叫隨到,還是妻子來保的他。這怎麼都像他把屎拉在了妻子身上,妻子還得給他擦屁股。對妻子來說,要多窩囊有多窩囊,要多氣憤有多氣憤,要多寒磣有多寒磣,連他都這麼認為。

本來是偷腥,重在一個偷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偷,人不知,鬼不覺,結果搞得唱戲演電影似的,鑼鼓一敲,鏡頭一照,嘩啦啦下面一大群觀眾。先是家人朋友知道了,然後街坊四鄰知道了,再後來整個城市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都知道了。他作為主角,供人談笑,揣度,品頭論足,攔不住,遮不住,擋不住,看來做一個公眾人物還真不容易。

眼不見,心不煩,乾脆不出門得了。他真慶幸自己是個生意人,要是上班族該怎麼辦,同事狐疑鄙夷的目光,背後的指指戳戳,無法解釋,還得裝作若無其事,想想都受不了,總不能請長假,再請長假,最後被老闆打發掉吧。可是呆在家裡也不好受,有一雙目光,雖自那之後從來沒正眼瞧他,但能把整個屋子裡的空氣凍結成冰,他置身其中,就像琥珀裡的那個昆蟲,膽戰心驚,縮手縮腳。

不要說一個被窩,一支床都不可能了。要不是孃家遠,一個屋子都成難事。妻子乾脆搬到了另一個臥室去睡,晚上在裡面把門鎖了又鎖,一遍遍檢查,生怕一絲疏漏讓他鑽了空子。劫色還不要緊,小命不保可就虧了。遇人不淑,悔恨萬分。好像他真是個殺人越貨的匪徒似的。他想解釋,卻不知如何解釋。他能說,我不是殺人犯嗎?警察都懷疑你,我憑什麼相信你?憑咱們夫妻一年半的情分?既然有夫妻情分為什麼還出去找女人?虧你還能說出一年半!這不是自己搧自己的臉嗎?總不能說自己真是第一次,而且真沒來得及和那個女人授受不親吧。冤枉死了!冤枉死了!

他先是恨這幫警察。噢,明明是個交通事故,憑什麼說是刑事案件?你們說死者身上是鈍器傷。那麼大一輛車還不算鈍器啊?你們說現場沒有車身或油漆碎片。人和車相撞一定得把車撞下一片把漆蹭下一片來嗎,誰規定的?照這麼說一個人被撞的時候無論傷得如何厲害也得眼明手快堅決頑強地從車上掰一塊東西下來,然後等警察來了親手交付,再一歪頭一閉眼一蹬腿昏去或死去,撐得住的再喊一句口號。你們說如果女人是被車撞飛的,那墜地的姿勢無法形成,或太過牽強。什麼話呀,什麼叫牽強,我明明見她那麼飛出去了,而且就那麼著地了,就那個姿勢,你們的技術分析難道能壓過事實?你們這不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草菅人命,冤枉好人嗎?

他又恨那個肇事元兇,你個王八蛋怎麼這麼不講社會公德,你倒是逃了,逃利索了,卻讓我背這個黑鍋。鍋本來就夠黑了,還要再被警察厚厚刷上一層黑漆。早知這樣,不如我乾脆自己承認撞人算了。

他越想越覺得自己冤枉。世上最可憐的冤枉還不是無法洗冤,而是無處訴冤。這不,連平常最袒護他的老孃都忍不住拋出一句:孩兒啊,怎麼就偏偏冤枉了你,不冤枉別人?是啊,怎麼就偏偏冤枉了我,而且冤枉得這麼有聲有色有滋有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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