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冤枉

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人可怜他被冤枉了。可越是这样,他越觉得自己冤枉,实在冤枉!

其实也算不上有多冤枉。如果搁在十几年前,他必定要被冤枉的,因为他完全符合被冤枉的条件。那时公安部门还有收审制度,像他这种情况,负责批案的领导连想都不需要想就会把字给签了把案给批了。然后他会被扔进看守所,直等案件真相水落石出。而事实上,很多案件的真相永远是个谜,永无水落石出的时候。不是有报道说曾经一个倒霉鬼被收容审查了九年吗?那么说,他必定会满腹哀怨地呆在牢房里,想着烧鸡,喝着糊糊,隔着那一尺见方却壁垒森严的小窗户数星星,盼日出,看日落,垂头丧气,长吁短叹,可怜巴巴。所以,他真应该为自己现在还是个自由身而庆幸,庆幸自己长在红旗下,又生在好时代。

以他自己叙述,案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他老婆是外地人,那几天回娘家省亲。有天晚上,他耐不住寂寞,出去偷腥,在歌厅找了个女人,想带回家过夜。他是第一次,壮着胆子,没有经验。在路上,女人让她把钱先付了,他正犹豫,怕上当受骗。女人脾气很大,果断拔掉他的车钥匙下了车。他有点后悔,下车去拉女人。拉扯之际,一辆汽车疾弛而来,把女人给撞飞了,嗖地一下,像一则神话,一个传说,而且车都没刹一下又疾弛而去。不要说车牌号,连车身颜色都没瞧清楚。这么大一个人,还风尘女子呢,还见过世面呢,一点都不经撞,转眼就没气了。他从震惊,到恍惚,到害怕,到后悔,到气愤,再到害怕,整整愣怔了十几分钟,才想起报案。报案时,耍了个小聪明,拦住一辆过路车,谎称自己未带手机,借用人家的电话拨了110,说某某地发生一辆交通事故,死了一个人,不知怎么回事,并强调自己是个过路人,然后慌忙把电话扣掉扔给机主,自己驾车逃走了。

要说他小聪明还真是有点小聪明,为了这个蓄谋已久的地下行动,那天晚上,他用两张“百年好合”的喜帖前后遮了车牌照,刚参加完婚礼似的,免得熟人认出他的车,暴露了行踪。为了找他,警察用了整整一周时间。可怜那个借给他手机的人,当时的情况怎么也解释不清:就有这么凑巧的事?你凑巧路过那里?那人凑巧没带手机?车牌照凑巧被贴了?差点被当作他的同盟,看来好事真不能随便做。而且,害得警察查遍了前后几天结婚的人,搅了多少对新婚夫妇的美梦,真是罪过。

在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无论他内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但有一桩念头始终徘徊在他脑海里,这种始终,就像赤道的炎热,北极的寒冷,科索沃的战争,索马里的饥饿,须臾没有离开。那就是,怎样瞒过妻子。就是这个念头,让他在报案后逃之夭夭。但人家警察还真不是吃素的,一天晚上,在始终没有消除的忐忑中,在妻子惊讶和不解的目光中,他被拘走了。

虽说人命关天,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第一,他没杀人,真没杀人;第二,他不是事故元凶,真不是事故元凶。而且,他也算不得见死不救,那女人登时就没气了,何况不管怎么说他还报了警,哪怕用的是别人的电话。但这个案子就蹊跷在,现场怎么都不像个交通事故现场,而像个杀人抛尸现场,警察这么说的。任他指天划地,信誓旦旦,唾沫飞溅,咬牙切齿都无济于事。关键是人家警察说了算,人家法医说了算,人家勘验现场的技术人员说了算。所以,他暂时要背一个黑锅,杀人抛尸的黑锅。说是暂时,有的暂时却遥遥无期,没一点出头之日的迹象,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春江水暖鸭先知。

还好,他遇到了一帮还算通情达理的警察,他只是在名义上背了一个莫须有的黑锅,人家并没有把他怎样。在好说歹劝厉喝严讯一番之后,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把他先给放了。放的形式是,取保候审,随叫随到,还是妻子来保的他。这怎么都像他把屎拉在了妻子身上,妻子还得给他擦屁股。对妻子来说,要多窝囊有多窝囊,要多气愤有多气愤,要多寒碜有多寒碜,连他都这么认为。

本来是偷腥,重在一个偷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偷,人不知,鬼不觉,结果搞得唱戏演电影似的,锣鼓一敲,镜头一照,哗啦啦下面一大群观众。先是家人朋友知道了,然后街坊四邻知道了,再后来整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都知道了。他作为主角,供人谈笑,揣度,品头论足,拦不住,遮不住,挡不住,看来做一个公众人物还真不容易。

眼不见,心不烦,干脆不出门得了。他真庆幸自己是个生意人,要是上班族该怎么办,同事狐疑鄙夷的目光,背后的指指戳戳,无法解释,还得装作若无其事,想想都受不了,总不能请长假,再请长假,最后被老板打发掉吧。可是呆在家里也不好受,有一双目光,虽自那之后从来没正眼瞧他,但能把整个屋子里的空气冻结成冰,他置身其中,就像琥珀里的那个昆虫,胆战心惊,缩手缩脚。

不要说一个被窝,一支床都不可能了。要不是娘家远,一个屋子都成难事。妻子干脆搬到了另一个卧室去睡,晚上在里面把门锁了又锁,一遍遍检查,生怕一丝疏漏让他钻了空子。劫色还不要紧,小命不保可就亏了。遇人不淑,悔恨万分。好像他真是个杀人越货的匪徒似的。他想解释,却不知如何解释。他能说,我不是杀人犯吗?警察都怀疑你,我凭什么相信你?凭咱们夫妻一年半的情分?既然有夫妻情分为什么还出去找女人?亏你还能说出一年半!这不是自己搧自己的脸吗?总不能说自己真是第一次,而且真没来得及和那个女人授受不亲吧。冤枉死了!冤枉死了!

他先是恨这帮警察。噢,明明是个交通事故,凭什么说是刑事案件?你们说死者身上是钝器伤。那么大一辆车还不算钝器啊?你们说现场没有车身或油漆碎片。人和车相撞一定得把车撞下一片把漆蹭下一片来吗,谁规定的?照这么说一个人被撞的时候无论伤得如何厉害也得眼明手快坚决顽强地从车上掰一块东西下来,然后等警察来了亲手交付,再一歪头一闭眼一蹬腿昏去或死去,撑得住的再喊一句口号。你们说如果女人是被车撞飞的,那坠地的姿势无法形成,或太过牵强。什么话呀,什么叫牵强,我明明见她那么飞出去了,而且就那么着地了,就那个姿势,你们的技术分析难道能压过事实?你们这不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草菅人命,冤枉好人吗?

他又恨那个肇事元凶,你个王八蛋怎么这么不讲社会公德,你倒是逃了,逃利索了,却让我背这个黑锅。锅本来就够黑了,还要再被警察厚厚刷上一层黑漆。早知这样,不如我干脆自己承认撞人算了。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冤枉。世上最可怜的冤枉还不是无法洗冤,而是无处诉冤。这不,连平常最袒护他的老娘都忍不住抛出一句:孩儿啊,怎么就偏偏冤枉了你,不冤枉别人?是啊,怎么就偏偏冤枉了我,而且冤枉得这么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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