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準備的早餐居然有「毒」!

早餐也能吃出“毒饅頭”你敢相信嗎?近日,溫州永嘉警方就破獲了一起系列“毒饅頭”案件,據民警調查發現,很多早餐店內銷售的紅糖饅頭裡含環已基氨基磺酸鈉(俗稱甜蜜素)嚴重超標。有的不法商家為了節省成本,往饅頭裡面加入醬油,最後用甜蜜素遮蓋住醬油的味道,讓饅頭不僅看起來色澤誘人而且甜份也剛好。在此事未曝光之前,很多人為了吃一口紅糖饅頭,每天都排起大長隊,而現在監測結果出來卻讓人觸目驚心……

媽媽準備的早餐居然有“毒”!

溫州孫女士的女兒就非常喜歡吃紅糖饅頭,每天早上她都會買兩個給女兒當早餐吃。最近得知紅糖饅頭是“問題饅頭”時,孫女士這才警醒“難怪孩子有時候會肚子疼,喝什麼都吐,原來是紅糖饅頭給“吃”出來的!”

有的人可能會不以為然,甜蜜素嘛,從文字上看好像人畜無害的樣子,但其實對人體的危害很大!

甜蜜素是一種非營養型合成甜味劑,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但價格僅為蔗糖的三分之一,消費者如果經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標的飲料或其他食品,就會因攝入過量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特別是對代謝排毒能力較弱的老人孕婦、小孩危害更明顯。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甜蜜素可以用於糕點、餅乾、麵包、飲料、配製酒等20類食品中,但不能用於饅頭。

媽媽準備的早餐居然有“毒”!

律師有話說: 新《食品安全法》明確了我國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生產者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其中還規定食品生產者採購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但一些商家為了追逐高額利潤,明知生產的食品有毒有害仍大肆銷售,其重要原因在於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得到及時遏制,最終成為業內“潛規則。”而商家“為利無德”的心理,正是照出了社會道德“失守”的冷峻現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也有規定:“違法生產經營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在這裡要提醒消費者:在日常購物中注意觀察食物本身,違反食物本身味道的“奇怪”味道很可能都是由添加劑合成,因此消費者在滿足味覺的同時也要關注食品的安全問題。

媽媽準備的早餐居然有“毒”!

【最後教大家一個買優質饅頭的小妙招】:

一看 二聞 三嘗 四存放

一要看,優質饅頭的表皮呈乳黃色,這是小麥的原始顏色,不能太白。而且表皮光亮,如果出現黃斑,就有不良成分在裡面。如果是麵粉比較好的饅頭,用手捏一下還會恢復原狀。

二要聞,好的饅頭聞起來會有麥香味。

三要嘗,好饅頭咬起來會很軟,但不咯牙、不粘牙。

四要看存放,好饅頭一般只能放兩三天,之後就會長毛。如果兩三天了,饅頭還沒長毛,那麼這個饅頭就可能加了防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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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律法律服務平臺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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