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抽逃资本金如何处理?

企业注销时抽逃资本金如何处理?

a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企业设立时,未实际注资,股东找人垫资,验资后马上抽逃资本金,a投资公司将抽逃资本金5000万元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两年后,因企业一直未实际经营准备注销。问:a投资公司注销时会遇到什么问题?

答:a投资公司递交注销企业申请时,税务局管理员要求a投资公司把抽逃资本金存入开户银行,才给予办理注销。

解决方案:

方案一:股东将抽逃资本金存入开户银行。

利:1、企业注销无风险。

2、短时间内可注销。

弊:1、股东资金压力大,短时间难以筹集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

2、股东筹集到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需要额外支付资金成本费用。

方案二:企业先进行减资,如注册资本金减资至3万元,再申请企业注销。

利:企业注销无风险

弊:1、注销时间长。

2、手续比较繁琐。

方案三:企业将其他应收款5000万元当成坏账损失处理。

利:企业注销存在风险,有可能无法注销。

弊:税务局管理人员有可能让企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坏账损失说明书

1.2、其他应收款对应单位已注销的证明资料或破产证明资料

1.3、法人手写按手印的承诺函等。

综上所述,a投资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案,如果注销时间较为充裕建议选择方案二;若急于短期完成注销,选择方案一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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