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不低於1500萬經費!北大深研院和清華深研院聯合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

每年不低于1500万经费!北大深研院和清华深研院联合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日前,科技部正式發佈《科技部 廣東省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批准建設省部共建腫瘤化學基因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通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薦和專家論證,認為省部共建腫瘤化學基因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已基本具備建設運行條件。現決定批准省部共建腫瘤化學基因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建設運行,建設運行期5年。

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是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共同責任主體,按照“省部共建、省市為主”的建設和管理原則,不斷創新機制、突出地方特色,將實驗室作為吸引和培養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平臺建設與運行管理、重大項目立項、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的支持。在建設運行期內,省市每年為實驗室提供不低於1500萬元的建設運行經費支持。經費主要用於實驗室日常運行、開放課題設立、人才引進培養、科研人員的績效獎勵等。

科技部協助該實驗室建立與業務對口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國家科研基地的學術交流和合作關係,提升該實驗室的研究能力和水平;統籌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和基地人才專項等國家科技計劃,支持實驗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礎條件建設。

廣東省科技廳和深圳市科創委作為實驗室的主管部門,實驗室建設運行期內,在每年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給予優先推薦和立項支持,在實驗室團隊建設、高端人才引進、領軍人才培養和科研條件建設等方面予以重點保障。

實驗室依託單位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和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需為實驗室建設提供實驗用房、科研儀器設施、科研經費等必要的基礎條件,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和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支持實驗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給予相對獨立的人事決定權。

實驗室建設運行要依據專家論證通過的《省部共建腫瘤化學基因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實施方案(2018-2022年)》,開展具有區域特色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建設運行期間,實驗室應按照《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堅持高標準建設目標,進一步凝練發展方向,提升科研水平,加強隊伍和實驗條件建設,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努力成為區域內組織高水平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