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提莫翻唱他人歌曲會受到什麼處罰?看完你就知道了

之前,鬧騰的沸沸揚揚的“會計門”事件讓鬥魚知名主播馮提莫一直身處風口浪尖,而這件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偃旗息鼓,可就在最近,人紅是非多的馮主播又攤上一件兒大事兒,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馮提莫翻唱他人歌曲會受到什麼處罰?看完你就知道了

音樂人樊衝(樊衝Eric)近日在微博上公開實名@馮提莫,稱“從去年開始,馮提莫一直在侵權《我要你》這部作品,在各種平臺上演唱這首歌至少二十次,甚至在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上都演唱了,希望馮提莫就侵權行為給予回應”。

馮提莫翻唱他人歌曲會受到什麼處罰?看完你就知道了

作為鬥魚知名主播,馮提莫人美歌甜的形象早已深入粉絲的心,特別是作為唱歌主播,雖然馮提莫已經擁有自己的作品,但是在每天數小時的直播中,翻唱別人的作品,既是滿足粉絲的要求,也是自己歌唱實力的體現。據粉絲稱,很多流行歌曲馮提莫都在直播中進行過翻唱,但是被實名投訴侵權還是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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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馮提莫的翻唱究竟是真的侵犯了樊衝的權益,還是像某些粉絲提出的,樊衝有可能是蹭熱度。

面對這些疑問,辣評主播圈的小編圈圈兒獨家諮詢了律師。

1. 馮提莫在未經原作者許可,在公開場合翻唱其作品,這樣的行為是否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

這樣的做法已經觸犯了我國法律法規。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等作品。歌曲屬於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網絡直播並非公益節目而是商業節目,直播平臺直播、錄製並播出,既是現場表演又要經過廣播信號的輸出,涉及到複製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因此應當取得授權並付酬。

2. 詞曲原作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詞曲原作者認為自己的著作權受到侵犯的時候,可以找國家版權局,進行著作權行政投訴。

3. 在直播或者其他演出中,主播會應粉絲要求演唱他人曲目,在這種情況下,主播該如何既滿意粉絲願望,又可以避免侵權?

在直播行業火爆的今天,翻唱歌曲的情況在實際工作中確實在所難免。但是,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24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並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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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編圈圈兒提醒各位主播,別人的歌可以翻唱,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直播演出並進行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裡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目前,國內名人侵權個例中,最高被罰款3000元人民幣,維權實屬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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