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宜公交通【2018】08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启用一批电子监控设备,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宜宾县

(一)川云路与马小路交叉路口附近(小岸坝路口)

(二)城北新区康宁路与一曼路交叉路口附近(政务中心路口)

(三)城北新区德政街与佑之路交叉路口附近(卫计局路口)

(四)城北新区康宁路与佑之路交叉路口附近(德福名城路口)

二、单点测速设备设置地点:宜宾县

S307省道171km+400m卡口(喜捷镇新民村附近),限速值40km/h。

三、区间测速设备设置地点:宜宾县

大(塔)屏(山)路0km+500m(瓦房卡口)至大(塔)屏(山)路7km+450m(中咀卡口),校准区间里程6.95km,限速值小型汽车70km/h,大型汽车60km/h。

四、违停抓拍设备设置地点:宜宾县

(一)川云路与马小路交叉路口(小岸坝)

(二)柏溪镇陵园路与桂圆路交叉口(新桥头)

(三)柏溪镇长江路县农业银行附近

(四)柏溪镇县府街县人民政府附近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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